深圳市金达旺物流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被罚款30000元
2023-08-08 16:51:4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高埗)应急罚〔2023〕66号】,涉及深圳市金达旺物流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罚款3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金达旺物流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3247761984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余泽旭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高埗)应急罚〔2023〕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经营场地存放汽车漆),现场危险物品储存情况:汽车漆200箱,每箱8.5升,共1700升。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第31项第2档的裁量幅度。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人民币3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3.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04
处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