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天降“萌”禽!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

2024-08-08 15:13:01 -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新疆新闻8月8日电(孙宝莉)“警察同志,我捡到一只“鹰”……”8月7日,一名群众抱着一只幼鸟来到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白碱滩区分局三环路派出所求助,称他在去驾校的路上发现环卫工人正在驱赶这只幼鸟,经过经过仔细观察他发现这应该是国家保护动物,而且不会飞,担心幼鸟出现意外,便将其送至三环路派出所。

为防止幼鸟受到惊吓,民警用纸箱为鸟儿搭建了一个临时的小窝,并将其安稳放入。同时,民警立即与白碱滩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寻求专业帮助。

经工作人员确认,该幼鸟为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尚不具备放生条件,民警便将它交由专业人员照料看护,待具备放生条件后再将鹰放归自然。

警方提示:如遇受伤、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需要救助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或林业部门,切不可私自救助、圈养或盲目处理,更不能随意捕杀或者食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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