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老板中秋扣员工50%工资“代尽孝”!网友炸锅了!律师:不得随意支配员工工资
转自:上观新闻
中秋将至,
海南三亚一位00后老板
自称为了体现公司关怀,
特别推出了“代尽孝”福利,
“代扣”员工工资50%
作为“中秋孝心金”打进员工父母账户,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阅读量超2.3亿!
究竟怎么一回事?
一起来看看!
事件回顾
网友发帖称,自己所在公司的00后老板在微信群中发布通告,“决定代大家向各位爸妈尽一份孝心”。
聊天记录截图显示,该项“代尽孝”福利包含两个方面:
将员工9月份工资的50%作为“中秋孝心金”,直接打进员工父母账户;
由老板个人出资,给每位员工的父母赠送价值1600元的茶叶礼盒。
据了解,为员工“代尽孝”这个举动并不新鲜——
广东佛山一家企业成立了“孝慈基金”,从员工月薪中抽出100-300元,加上公司给予的等额补贴,每月由财务直接发到父母账户。戳我回顾事件>>>
贵州某公司推出“孝顺金”制度:每个月从员工工资中扣50元,公司对应补贴50元,共存有100元。每年重阳节和春节时,“孝顺金”将邮寄给员工父母或其至亲。
网友热议
有网友认为这老板出发点是好的,教会员工懂事:
有网友认为工资应该由员工自行支配,公司行为明显越界:
公司能随意动用员工工资吗?
有无法律依据?
“代尽孝”所扣的工资,
员工有权追讨吗?
社长特邀市律师协会
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毅
为你详细解答!
法律解读
单位能否代扣员工工资
作为“孝慈基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只能在以上四种情况下代扣员工的工资: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文中所谓的“中秋孝心金”等并不在列。工资属于私有财产,员工对此有绝对的处分权。
公司将员工的工资代扣后作为“中秋孝心金”直接打入员工父母的账户的做法侵犯了员工对于工资的处分权,公司有利用自身强势地位迫使员工服从之嫌。如果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此做法并无不妥。
作为“中秋孝心金”所扣的工资,
员工有权追讨吗?
如果用人单位在未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代扣工资作为“中秋孝心金”,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第五点“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案例。
社长有话说
在此,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在进行企业文化培育或者组织集体活动的时候,除非征得员工同意,否则不得随意支配员工的工资。
公司为员工谋福利,还应摆正角色,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点法治思维,这样才能真正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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