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住建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023-09-08 11:03:2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住建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住建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质量工作部署要求。以“增强质量意识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夯实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基础,以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房子”的初心使命。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建设人民满意的好房子

活动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重点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质量月”主题宣传活动。举行济宁市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广泛动员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张贴或悬挂质量宣传标语,同时充分利用现场观摩、展板、讲座、网络、微信等线上线下手段,以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典型案例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和多层次的质量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精心组织现场观摩活动。一是开展住宅工程防渗漏现场观摩活动。围绕施工工艺、质量管理等综合分析防渗漏质量通病及解决措施,观摩房屋防水细部节点的先进做法,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施工工艺。二是开展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开放日现场观摩活动,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房屋品质,同时督促开发商提前处置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三是开展建筑工地“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现场观摩活动。通过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工地“四位一体”网格化监管水平。

(三)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行动。一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实施专项督导检查,推进建筑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举牌验收,按套出具合格证等政策落实。二是开展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抽查活动,全面加强工程实体质量与材料、构件等送样、检测活动管理,严厉打击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落实防治主体各方管理责任,切实将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突出问题的防治成效。四是畅通质量投诉受理渠道,强化企业服务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消除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信访风险。

(四)开展建筑工程技术交流培训活动。一是开展工程质量技术培训活动。1.举办混凝土质量及检测知识专题讲座,提升我市试验人员理论水平,提高操作技能,充分发挥试验检测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作用;2.举办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大讲堂,邀请行业专家对防渗漏、防开裂等质量常见问题进行专题授课,通过讲解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水平;3.制定印发《济宁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与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手册》并开展宣贯活动。二是开展济宁市建设工程行业监理岗位技能竞赛活动。通过开展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进一步提高全市监理人员职业技能水平。三是开展精品建造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深入总结我市建筑工程优秀建造成果与先进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技术交流与推广,推动建筑工程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明确工作形式,细化工作安排,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既要加强宣传力度,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二)全员参与,注重实效。各级住建部门要广泛动员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针对本区域、行业的企业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增强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推动和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级住建部门要明确专人做好文字、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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