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京博联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9-08 17:02:23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京博联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市监处罚〔2023〕128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怀市监处罚〔2023〕128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京博联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MA01HGRF96
工商注册号
110112026726283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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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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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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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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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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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武金辉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其官网上对销售的产品“刀具状态检测系统”使用了“弥补了国内盾构刀具无法断定盾构刀盘工作状态的空白”、“盾构刀具检测传感器是集采集温度、转速及刀具状态为一体化的微型传感器,技术国内领先”的宣传用语,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广告费用共计3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广告主发布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虚假广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9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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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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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0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2-04
处罚机关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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