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之下:铁煤集团小康煤矿采沉区灾后补偿争议调查

2024-09-08 07:56:58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房地产报

“危房”之下:铁煤集团小康煤矿采沉区灾后补偿争议调查

中房报记者冷万欣丨辽宁沈阳铁岭报道

铁煤集团小康煤矿两年前的洪涝灾害补偿纠纷依旧未平息。

2022年7月上旬,辽宁部分地区遭遇特大暴雨极端天气,沈阳市康平县东关街道下辖几个村遭受洪涝灾害,其中也包括拉马屯村6组的46户百姓的部分住房。

对于住房浸水受损的成因,根据当地群众向中房报记者提供的材料显示,小康煤矿方面为责任主体。

此外,康平县东关街道办事处和拉马屯村村委会的出具的相关文件也载明,村民住房受灾背后,是强降雨天气和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康煤矿(以下简称“铁煤集团”和“小康煤矿”)采沉导致排水不畅等综合因素造成。

2024年8月28日,中房报记者前往沈阳市康平县拉马屯村六组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2022年7月特大暴雨造成的破坏还在“蔓延”。部分受灾严重的村民至今仍然居住在墙体开裂、地基下陷的“危房”之中。

部分村民在院内自建的鸡舍等大棚也因为地面下陷坍塌,失去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而直至暴雨一年后,“姗姗来迟”的补偿让让受灾民众无法接受,受灾严重的每户5060元,受灾较轻的每户3184元。

高额的房屋维修费用和仅有的每户几千元补偿款之间巨大反差。让村民们对于当年灾后第三方评估的专业性,补偿标准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

面对村民的质疑和补偿争议,康平县东关街道和小康煤矿选择互相推诿。

双方博弈之下,受灾村民只能在“危房”里等待合理化补偿方案。

第三方评估公司如何评估的,评估依据是什么,小康煤矿与康平县政府商定的补偿款究竟是多少,是否足额发放到受灾百姓手中?

面对采访,东关街道相关负责人以新到岗不了解情况为由让记者询问小康煤矿方面,中房报记者将问题发至康平县政府和小康煤矿相关部门,截至发稿没有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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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里的700多个日夜

2024年8月28日,行将入秋的时节,拉马屯村6组的的受灾村民忙着赶在深秋来临前把房屋重新修缮一遍。

拉马屯村下辖8个自然组,其中位于肖家窝堡的6组毗邻铁煤集团小康煤矿采煤沉陷区。

2022年7月6日、7日,康平县遭遇了70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康平东关街道部分地区降雨量达到了101.8毫米,包括康平县东关街道项下的三台子村、梁家窝堡村、拉马屯村、三台子畜牧场等地都遭受到了洪涝灾害。

拉马屯村赵姓村民告诉记者:“当时特大暴雨过后,受灾严重的村民,民房都在水中浸泡了很多天,加上临近采煤沉陷区,地基下陷严重,房屋的墙体大面积开裂。”

该村民的住房就是拉马屯村6组受灾较重的十几户人家之一,根据他的介绍,水灾严重的地区主要是三道河沟以北地区。

他的家在院落中心的两侧都有房屋,记者走进其中一间靠近院门的平房室内,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条从房顶至地面的巨大裂纹,裂痕的长度几乎可以将一整面墙体分割开来,临近的墙体也有大量的开裂,从墙角到窗户,各类开裂情况触目惊心,很难相信这样的房屋依旧可以让人居住。

在院内另一侧的长排房屋内,赵姓村民指给记者看由于长期被浸泡,房屋的墙体已经与门框分离。

在卧室内,开裂的墙体一路延伸穿过卧室的床至地面,裂缝处补满了泡沫胶。

赵姓村民告诉记者,没有别的办法,房子不可能拆掉不住,所以只好用泡沫胶把开裂的的部分陆陆续续补上。

“前前后后修补房子已经花费了数万元”他说。

在其他拉马屯村村民向中房报记者展示的洪涝灾害视频中显示,2022年7月的特大暴雨过后,当地水位已经达到正常人大腿位置。

拉马屯村村民李女士向中房报记者回忆:“有的村民投资十几万养的猪,几天吃不上饲料,猪舍也毁掉了,正要出栏的时候,只能想办法拉出来就近卖掉。”

李女士的家就在赵姓村民家附近,水灾来临时,她的房屋和养殖厂房也是首当其冲,受灾严重。

李女士告诉记者,由于7月特大暴雨三台子水库泄洪,泄入小康煤矿采煤沉陷区,采煤沉陷区水量过大,溢出倒灌进入拉马屯村6组,也倒灌进入小康煤矿边沿地区的她家院里,积水过深无法短时间排出,李女士750平方米养殖厂房基础和地面下沉,出现断层裂缝,导致养殖厂房整体倒塌,设备全部埋在废墟中,她家居住的的房屋也出现多处裂缝,基础下沉严重。

中房报记者跟随李女士来到她家中,院内房屋地面下沉痕迹明显,墙面开裂的痕迹也清楚可见。毗邻住房的后院,倒塌的养殖厂房内部一片狼藉,家中老人向记者比出最初厂房高度,厂房下沉高度很大。

相较于赵姓村民家修缮房屋花费数万元,李女士家的养殖厂房已经没有恢复原来面貌的可能,因为她为了修建养殖厂房,建筑材料和全部设备,花费了数十万元,小康煤矿采煤沉陷区洪水倒灌之后,厂房倒塌,粗略计算,直接经济损失就在70万元左右。

但是包括赵姓村民、李女士在内的多位村民向中房报记者证实,小康煤矿方面的相关补偿金额,与房屋修缮的价格差距巨大,所谓的第三方评估未能反映真实受损情况。

经中房报记者了解,小康煤矿当年提供的补偿金额为5060元人民币和3184元人民币两个补偿标准。

据拉马屯村居民粗略统计,2022年7月特大暴雨灾害至今,仍然有20多户居民不得不居住在墙面已经开裂、地基下陷的“危房”中,700多个提心吊胆的日夜背后,是无望的“合理补偿”。

“危房”之下:铁煤集团小康煤矿采沉区灾后补偿争议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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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住房补偿被指“不透明”

拉马屯村部分居民至今住在“危房”的现状,引发了他们对于补偿标准合理性的质疑。

“(灾后)评估部门是矿上(小康煤矿)和县里找的”赵姓村民说。

另据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特大暴雨发生接近一年时间的2023年4至5月间,关于住房受损的评估才进行,而且评估形式也只是针对受灾村民挨家走走,看看受灾住房面积。

据赵姓村民介绍,当时住房受损评估,只是简单询问和测量了住房面积。2023年10月份前后补偿款到账。

对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身份,中房报记者尝试约访小康煤矿和康平县政府相关部门,但是截止发稿,没有收到回应。

有接近康平县政府的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在2022年7月特大暴雨造成灾害之后,康平县政府针对这一情况成立过工作专班,并发出过一份《关于组建康平县2022年受采煤沉陷影响地区洪涝灾害核查工作专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该消息人士透漏,《通知》中包括康平县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信访局、自然资源保护中心、东关街道办事处以及小康煤矿所属母公司铁煤集团等多个部门。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中心,该办公室的作用就是负责协调专班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

为此,当时工作专班为此成立了微信群,要求每个部门需要有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入群,联系人为蔡某某。

2024年8月30日,中房报记者前往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中心所在地址,工作人员称由于机构调整,目前已经拆分了职能。

一位曾参与其中工作的康平县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是被告知做好测量,其他的并不清楚,只是记得评估测量“反反复复,重新做了好多遍”,是由农户、煤矿和政府人员三方现场指界测量受损农田。至于房屋浸水受损评估并不清楚。

为了了解当时该专班的工作机制,中房报记者致电当年的专班联系人蔡某某。

当地县委微信公众号“康平V生活”在2022年7月5日发布的文章《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升全县应急响应级别至Ⅲ级》中,配发了蔡某某的采访视频,蔡某某时任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水旱灾害防御部部长。

蔡某某在电话中称“现在我已经不负责这一块(工作),我不太清楚,你找负责这个事的(工作人员)了解吧,县里机构调整了。”蔡某随即挂断了电话。

2024年8月28日下午,记者前往康平县自然资源局,询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具体名称,但是截止发稿没有收到康平县自然资源局的回复。

据拉马屯村村民告知,对于5060元和3184元的补偿金额,他们也是并不清楚制定的依据和标准,只是按照6组受灾户数46户进行发放。对于这种方式,住房受损严重的居民不得不独自承担高额的修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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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之下:铁煤集团小康煤矿采沉区灾后补偿争议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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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满争议的补偿协议

康平县东关街道办事处负责信访工作的冯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是新来的,不了解情况。还是去找小康煤矿吧。”

根据村民向中房报记者提供的一份出自东关街道办事处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载明,2022年7月的特大暴雨“责任主体为矿方”,采沉区搬迁领导小组与矿方协调,给予一定补偿,每户补偿金额为,受灾严重每户5060元,受灾不严重3184元。

“你户认为实际造成的损失较为严重,补偿低的问题,建议你需要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由法院裁定实际损失金额,然后依法追偿”。

对此,沈阳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记者:“灾情发生距今已经两年多过去了,实际损失金额基本已经无法准确评估”。

“其实当年政府方面和小康煤矿应当对灾情损失评估更加细致合理一些”该律师称。

鉴于此,中房报记者前往小康煤矿采访,该矿工作人员称对于记者的相关问题需要了解后回复,但是截止发稿,没有收到回复。

小康煤矿是铁煤集团所属的八个大型现代化矿井之一。进一步股权追溯,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铁煤集团70%股份,系国有全资企业。

中房报记者从拉马屯村某户已经接受补偿金额的村民手中,获得康平县东关街道拉马屯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拉马屯村委会)与受灾村民签订的《协议书》显示,甲方为拉马屯村委会,内容大致为拉马屯村委会是村民在2022年汛期洪涝灾害中房屋浸水受损补偿事宜的合法代理人,村民自愿接受补偿款。

此外,《协议书》中载明,协议签订后,拉马屯村委会和小康煤矿以及东关街道办事处不再承担因2022年汛期洪涝灾害引发的浸水房屋损失及任何次生灾害及后续问题的责任。村民及家庭成员,不得以该问题向其他部门投诉、信访。

记者注意到,这份文中自称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既没有拉马屯村委会方面经办人员的签字,也没有拉马屯村委会的盖章。

该村民告诉记者:“自始自终,根本没有见过第三方住房评估机构,没有按灾情损失评估制定的赔偿,而是按照受灾农户数量赔偿。”

“其实我觉得这笔5060元的补偿款,更像是为了平息事情,花钱了事。”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向记者抱怨道。

“小康煤矿隶属铁煤集团,在康平县境内属于‘飞地’管理,二者之间多有摩擦博弈,但是不应以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代价,‘危房’问题不解决,或将引发更大的安全问题。”前述消息人士向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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