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三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2022-10-18 15:32:4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三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2年10月17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三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的信息,涉及安庆市宜秀区贤武生鲜超市、安庆市康源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宜秀区乡之味食品经营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主要违法

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庆市监宜处罚〔2022〕62号

安庆市宜秀区贤武生鲜超市

92340811MA8N3U625P

杨贤武

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采购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13日

2

庆市监宜处罚〔2022〕65号

安庆市康源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91340800348754970D

邓钢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产品,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13日

3

庆市监宜处罚〔2022〕69号

安庆市宜秀区乡之味食品经营部

92340811MA8NXC2F0U

刘娜

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免予其他行政处罚。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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