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症结” 法是“正解” 四川幼童被狗撕咬引发关注 狗伤人事件如何防止?

2023-10-18 07:47:33 - 西部网

转自:西安晚报

“犬咬伤,右肾破裂伴有血肿形成,腹腔积液,胸背部等多处皮肤裂伤……”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发生狗撕咬2岁幼童事件,幼童受伤严重,引发全社会关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对于养了狗的家庭来说,遛狗是每天要打卡的任务。遛狗最重要的就是要拴绳,牵紧“文明绳”是养犬人的必修课,然而有些人违规饲养大型犬、烈犬,遛狗不拴绳,屡屡导致伤人事件发生。

记者走访:

我市遛狗不拴绳现象也普遍存在

四川幼童被狗撕咬事件发生后,记者走访我市多个小区、街道、公园发现,市民遛狗不拴绳的现象也普遍存在。

10月17日上午,记者在位于长安南路的一街心公园走访时,见到一只没有拴绳的金毛狗在主人身边玩耍,突然噌一下跳向一旁的椅子,坐在椅子上的市民吓得快步离开。大约半个小时,记者就见到4只不拴绳的宠物狗。在西影路上,一位市民骑着电动车遛狗,不拴绳的宠物狗跟随电动车在街上奔跑。在曲江大道一小区内,一只不拴绳的泰迪小狗跟主人在小区内遛弯,周围有带着小孩的家长见状纷纷绕路躲避。

记者走访发现,公园、小区、街道上的宠物狗以小型犬和中型犬居多,大部分中型犬的主人牵着狗绳,但多数小型犬都没有拴绳。还有的主人手里拿着狗绳,但并没有拴在狗身上。

市民刘先生住在曲江大道中海观园B区,他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大部分人遛狗都是文明的,但是也有些人遛狗不拴绳,而且一次遛好几只。刘先生说,他曾当面提醒过狗主人应该拴绳,可人家却不以为然,以“我家狗不咬人”回绝。刘先生说,经常见到不拴绳的狗追着小孩走,虽然没有咬人,但也把孩子和家长吓得够呛。“再友善的狗遇到一些应激情况也会失控,狗性格温顺并不是不拴绳的借口。遛狗拴绳对他人、对狗主人、对狗都是一种保护措施。”刘先生说。

居住在雁塔区农林巷内的张女士天生怕狗,在小区见到狗都会下意识绕着走,遇到不拴绳的狗更是让她紧张。张女士说,自己住的小区属于老小区,物业管理常不到位,小区的狗基本上无人管理。她和丈夫与小区里的狗主人发生过很多次摩擦,但对方的说辞都是“我家狗不咬人。”最终只能不了了之。“有时候电梯一打开看到有狗在里面,还没有拴绳,我都不敢进,都是让狗先行。”张女士说。

出门遛狗不拴绳、宠物粪便不清理、任由宠物狂吠或扑咬他人等不文明养狗行为,已被公众诟病多年。近年来,由此而产生的公众安全、环境和卫生问题也日益突出,“公共场所遛狗拴绳”的问题多次成为网上讨论的热点。此次四川幼童被狗撕咬的新闻事件还在发酵,在网上引起热烈讨论。网友们都认为,狗主人应该为此事负责。网友“猴哥”说,“‘狗伤人就是主人伤人,依法追究责任。’这条就应该列入法律法规,不然永远制止不了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律师提醒:

遛狗拴绳已经被写入法律

养犬之前要查好禁养名录

北京市万商天勤(西安)律师事务所罗震东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遛狗拴绳已经被写入法律。法律明确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另外,法律还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记者查询西安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发现,《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依法文明养犬。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犬只有攻击人行为时,立即制止,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据报道,此次四川咬伤幼童的涉事犬是一条罗威纳犬。罗威纳犬身体强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已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依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相关规定,西安市实行划区域限制养犬,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个人申请养犬符合条件的,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根据西安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信息,西安市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包括藏獒、罗威纳犬、牛头梗、法老王猎犬、阿富汗猎犬、德国牧羊犬、英国斗牛犬、松狮犬、大丹犬、阿拉斯加雪橇犬、秋田犬、杜宾犬、中华田园犬(土狗)、圣伯纳犬等,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和肩高50厘米(指成年犬的平均身高)以上的犬种。“养犬之前要查询好本地的养犬规定和禁养犬种名录,杜绝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市民如果受到烈性犬、大型犬的攻击伤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及时报警。”罗震东律师提醒。

那么,当饲养的狗致人损害时,应该由谁来买单呢?罗震东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之相关规定,应当由犬只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为损害赔偿,具体费用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伤残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除了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之外,如果饲养人或管理人没有依照规定尽到管理职责,还应受到行政处罚。

在日常生活中,“狗伤人”事件层出不穷。罗震东说,作为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如果爱它请一定要看管好它,不能放任宠物乱跑,甚至给他人造成伤害。市民遇到流浪动物,不要随意喂养,正确做法是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防疫、收容处理,否则,喂养的流浪动物攻击他人的,喂养者要承担侵权责任。作为路人,遇到宠物不要随意挑逗或击打,挑逗击打动物被攻击而受到伤害的,自己也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那么,小区内遛狗不拴绳导致的伤人事件中,物业该不该承担责任呢?记者走访多家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对于小区内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会派保安和工作人员定期巡查,见到不文明行为会提醒、规劝,但对于拒不服从的居民,物业也没有办法。

采访中,罗震东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此规定明确了物业服务人员应履行的义务,其中包含了安全保护义务和制止违法行为义务。因此,如果物业没有尽到义务,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专家看法:

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 严格执法

“狗咬人,作恶的是狗,失责的是养狗人,必须让养狗失责的人付出代价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有效杜绝此类惨案再次发生。”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晓勇认为,人是“症结”、法是“正解”,要防止狗伤人事件的再次发生,除了提醒养狗人文明养狗,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管理、严格执法。“管理不文明养狗,应该像查酒驾一样严格才能取得效果。”王晓勇说,应让“养狗必办证”“遛狗必拴绳”的观念像“喝酒不开车”一样深入人心。对于不文明养狗行为须严格依法依规管理,让违法违规养狗的处罚落到实处,才能守住文明养狗的底线。

安全小常识

遇到陌生犬类 这样保护自己

四川幼童被狗撕咬的事件发生后,不少市民都表示担心,害怕自己也遇到“狗伤人”的危险。那么,路遇陌生犬类我们应当怎么做呢?记者采访了多位养狗人士,按照他们对所养犬类习性的理解,整理出以下经验进行分享。

正确做法:

站住不动、缓慢走开,如果正做运动要放缓脚步。

错误做法:

撒腿逃跑、尖叫、蹦跳企图吓狗,长时间盯着狗看。

具体来说,如果道路前方有一只陌生犬类,在狗处于以下状态时,最好不要去招惹,应绕开狗行走:1.正在吃食;2.正在玩玩具;3.正在睡觉;4.和幼崽在一起;5.身处围栏中;6.被拴在固定位置。

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否怕狗,看到有人牵着比特犬、罗威纳犬、德国牧羊犬等攻击力较强的狗时,最好绕道而行。如果失控的狗冲到面前来不及躲避,可迅速将大物品(背包、身边的自行车等)摆放在身前作为障碍,或把小件物品掷向远方转移狗的注意力。

如果不慎被狗咬伤也不要慌张,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很重要。

记者采访陕西省人民医院急诊外科副主任杜工亮了解到,被狗咬伤可以立即进行简单的伤口处理,如用流动清水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再用干净的纱布把伤口盖上,但切忌用嘴吮吸伤口。如果流血,可用纱布或干净布类加压包扎。要尽快赶去医院,请医生判断伤情,并按要求再次清创、注射狂犬疫苗,受伤严重的要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及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马相采写

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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