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新政今起实施

2024-10-18 19:35:11 -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袁璐)昨天,上海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自今天起施行。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称,2024年10月1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10月18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业内专家表示,上海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是对于二套房或改善型住房降低首付比例。公积金和商贷的首付比例政策对齐,将进一步促进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提振。

此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印发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进行调整,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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