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纳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销售碘伏消毒液被处罚
2022-01-18 16:15:0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2年1月18日,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号),涉及安徽纳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销售碘伏消毒液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铜市监罚〔2022〕1号
安徽纳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销售碘伏消毒液案
安徽纳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91340705MA8MXYEL5C
张杰胜
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销售碘伏消毒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产品碘伏消毒液2800支;2、罚款¥350元,没收违法所得¥567.9元,罚没款合计¥917.9元。
主动履行,
十五日内。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