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调整公房住宅租金标准

2024-01-18 16:18:1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广州市调整公房住宅租金标准

在基准租金方面,公产类住宅基准租金从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4.0元,调整到4.5元。成本租金方面,标准从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15.5元,调整到17.5元。

在市场租金方面,《通知》明确租赁2套以上公房,按1套公房计算的情形。一是所租赁2套以上公房的使用面积合计不足30平方米;二是因拆迁安置原因原租赁公房拆分为2套以上公房安置,在应安置面积以内的;三是2000年1月1日前,因未参加房改已租住2套公房的。

《通知》明确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支出型困难家庭,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租住公房(不含宗教房产)的,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1元的标准计算租金(以每户为单位)。

同时,享受优惠租金的老年人范围也有一定变化。一是年满60周岁且无子女(无生育或子女死亡)的老年人(包括配偶健在的);二是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其赡养人、扶养人或被抚养人是残疾、精神病患者等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或是被民政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或被市政府认定为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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