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开出13张罚单:工商银行罚740万、上海银行罚690万、法国巴黎银行罚210万、建信人寿罚29万

2023-11-18 10:13:33 - 新浪财经头条

来源:国际投行研究报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开出13张罚单:

工商银行罚款740万、上海银行罚款690万、法国巴黎银行罚款210万、建信人寿罚款29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开出13张罚单:工商银行罚740万、上海银行罚690万、法国巴黎银行罚210万、建信人寿罚29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网站昨天晚上(17日)挂出13张罚单,对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法国巴黎银行和建信人寿进行罚款。

1、其中上海银行被罚款690万元,主要违规行为达13项

一、封闭式产品投资非标准化资产终止日晚于产品到期日

二、理财产品老产品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晚于2020年

三、将无法持有至到期的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

四、未按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

五、开展理财业务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六、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未达到5%

七、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

八、理财业务数据登记错误

九、违规发行大额存单

十、为保理业务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

十一、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核严重不审慎

十二、委托贷款违规用于购买理财

十三、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

2、法国巴黎银行被罚款210万,主要违规行为为

一、代理关联方债券交易业务不符合商业原则

二、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三、绩效考评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3、建信人寿被罚款29万,违规行为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4、工商银行被罚款740万,违规行为为八项

一、超越权限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

二、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信转授权至支行

三、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管理严重不审慎

四、经营性物业贷款用途审核不严

五、授信决策及管理严重不审慎

六、违规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

七、经营性物业贷款未严格落实专户管理要求

八、受理并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

与此同时,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去前高管也被处罚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的顾国明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的周春明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的邵丽蓉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的陈喆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虹桥开发区支行行长的张政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副行长的潘炜俊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卢湾支行副行长的杨洁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开出13张罚单:工商银行罚740万、上海银行罚690万、法国巴黎银行罚210万、建信人寿罚29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沪金罚决字〔2023〕5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金罚决字〔2023〕52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封闭式产品投资非标准化资产终止日晚于产品到期日

二、理财产品老产品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晚于2020年

三、将无法持有至到期的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

四、未按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

五、开展理财业务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六、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未达到5%

七、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

八、理财业务数据登记错误

九、违规发行大额存单

十、为保理业务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

十一、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核严重不审慎

十二、委托贷款违规用于购买理财

十三、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第(二)项、第七十二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69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沪金罚决字〔2023〕5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金罚决字〔2023〕51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不良贷款余额数据报送存在偏差

二、漏报贸易融资业务余额EAST数据

三、漏报核销贷款本金EAST数据

四、漏报质或抵押物价值EAST数据

五、漏报权益类投资业务EAST数据

六、漏报投资资产管理产品业务EAST数据

七、漏报其他担保类业务EAST数据

八、漏报委托贷款业务EAST数据

九、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报送存在偏差

十、理财产品销售端与产品端数据报送存在偏差

十一、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

十二、监管标准化数据与客户风险系统数据存在偏差

十三、EAST系统《个人客户关系信息》表漏报

十四、EAST系统《表外授信业务》垫付情况存在偏差

十五、EAST系统《信贷资产转让》表错报

十六、EAST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

十七、EAST系统《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关联错误

十八、虚假受托支付,贷款资金长期滞留借款人账户

十九、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69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沪金罚决字〔2023〕5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金罚决字〔2023〕50号

被处罚当事人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代理关联方债券交易业务不符合商业原则

二、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三、绩效考评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1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沪金罚决字〔2023〕4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金罚决字〔2023〕48号

被处罚当事人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处罚款29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开出13张罚单:工商银行罚740万、上海银行罚690万、法国巴黎银行罚210万、建信人寿罚29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开出13张罚单:工商银行罚740万、上海银行罚690万、法国巴黎银行罚210万、建信人寿罚29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开出13张罚单:工商银行罚740万、上海银行罚690万、法国巴黎银行罚210万、建信人寿罚29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开出13张罚单:工商银行罚740万、上海银行罚690万、法国巴黎银行罚210万、建信人寿罚29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开出13张罚单:工商银行罚740万、上海银行罚690万、法国巴黎银行罚210万、建信人寿罚29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开出13张罚单:工商银行罚740万、上海银行罚690万、法国巴黎银行罚210万、建信人寿罚29万

用心前行,

腾飞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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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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