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存对艺术高峰的敬畏
▌关仲克
叶浅予《在京剧舞台上》
“京”和“不京”
从小时起看京剧,那会儿先是白天下午到庙会上看《武松与潘金莲》的“棚子小戏”,晚上可以走进当时圣殿般的人民剧场看梅兰芳等京剧名角儿的大戏。常言道“书文戏理”。真不假,看京剧培育了心里的是与非、黑与白、俊与丑。因为戏看多了,后来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上遇到问题,每每都能从联想到的京剧戏词里找到相应论据和答案。
可以说,京剧是一门熏陶人、潜移默化“拿捏住”人的崇高艺术,更是一本博大精深、永远读不完的优秀传统文化的美育教科书。
随着时代变迁,人的眼界越来越开阔,可欣赏的东西越来越丰富多彩。京剧在中国飞速发展的脚步声中警醒了自身,随之在“守正”中不间断地创新,努力随着时代脉搏的跳动而焕发着独特的民族精神。但是京剧的“姓”从没有改过,传统的戏不用说,现代的戏、新编的戏,还得姓“京”,还得是“戏”。它的功能依然是用艺术滋养人的心灵,依然是“为人处世”的一剂“良方”。
有点遗憾的是,有的京剧剧目坚守不住姓“京”了,题材都挺不错的,就是编、导、乐似乎不那么内行,像话剧?像歌剧?像地方戏?又不特别像。说是大制作吧,的确是新制的各种道具、服装、舞台背景,几乎快不“留白”了,这钱没少花,可剧情并不需要所谓大制作的那么恢宏气派吧。编的人也累,演的人也累,看的人也累,就是没见到哪一句、哪一段唱传开来、留下了,强推演了数场也就不了了之。
有的京剧人也坚守不住姓“京”了,说为吸引年轻观众,“扮相”自觉怎么漂亮就怎么来,唱腔怎么能要下“好”就怎么唱,不管戏里人物的身份和心境,夫妇说话聊天好像在吵架;母女洒泪别离好像在勇赴刑场;堂上蒙冤受审好像比法官还厉害;人之将死而气力不见丝毫衰减。还要提到程砚秋先生创排了那么多盛传至今的好戏好唱,因为乐队里吹笙的人真卖劲儿,声音几乎盖过京胡了,优美婉转的程腔似乎给人以“迪斯科”的感觉。所有这些真不知妥否?
这样去演去唱能不能让人入耳、入眼、入心,进而能“跟着你走”,打个问号。还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好。
“专场”演出和演出
京剧原本就是通过演出供大众欣赏的。演出有日常演出,也有跨省的巡回演出,甚至跨国的交流演出,像梅兰芳先生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到美国的演出,开启了把中国京剧介绍给世界之门。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京剧名家都常常换个“戏码头”演出,仅北京、天津、上海三地之间的交流或联合演出就未间断过。这样,观众能收获更多更好的精彩。
“专场”演出,也是古来就有的。像过去的“堂会”就是把名演员请到家里或某个特定场合,尽自己所好,点几出过瘾的戏,且能近距离欣赏,那时是身份的象征。还有“赈灾”演出,唱“义务戏”也可称为现在的“专场”演出。再有就是纪念某位京剧大名角儿诞辰或逝世多少周年,某位京剧名家从艺或叫“舞台生活”多少周年等等“专场”演出。
近些年,出现了一个演员一晚上唱两出戏或两晚上唱两出戏的演出,均称为某某“流派”优秀传人“专场”演出。这种“专场”不是“专”在了演出的主题上,而是实实在在地“专”在了一个人身上。而且这样的“专场”演出多以中青年演员为主体。
从积极方面看,说明京剧历经沧桑依然薪尽火传,后继绝不乏人,在接力棒传递中闪耀着生命不息的光彩,这确是件大好事儿。但仍旧有个问题应该思索一下,即搞这种“专场”演出需要有多高的门槛儿?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
这样既可以引导和保护年轻人,让他们以后在艺术的艰辛征途中少摔跤;又能够尽力保证最可贵的京剧“流派”艺术不被矮化,让京剧人和观众心中都永远存留着对艺术高峰的敬畏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