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人大常委会对《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延安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24-11-18 17:13:41 - 陕西法制网
11月14日至15日,子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昌带领城建环资工委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延安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任碧辉,市政府办、房产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前,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举办《条例》专题培训会。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和各行业部门、街道(社区)、物业小区负责人参加培训。
检查组先后到瓦窑堡街道、秀延街道和芽坪移民安置小区、药材公司小区、兴盛佳园小区等17个小区,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延安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检查组指出,物业服务管理事关千家万户,是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市政府及住建、房产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和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夯实街道、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加强物业企业诚信管理,督促物业企业规范管理、精细服务、公开透明收费,积极推进物业小区创优评先,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要聚焦重点难点,对小区消防验收、停车难、专项维修资金收缴等热难点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积极开展《条例》进企业、进小区、进家庭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物业服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张锦涛)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