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不合格 市场监管部门给予一家火锅店警告行政处罚

2022-02-18 10:06:4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不合格   市场监管部门给予一家火锅店警告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月17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9期),涉及江北区岗上渣渣老火锅珠江太阳城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江北区岗上渣渣老火锅珠江太阳城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抽样单编号为:SC21500000684933371)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复用餐饮具(碗)”使用日期:2021年11月5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对江北区岗上渣渣老火锅珠江太阳城店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江北区岗上渣渣老火锅珠江太阳城店使用的不合格“复用餐饮具(碗)”,抽样基数为120个,其中6个用于抽样检验,剩余的114个已循环再清洗消毒使用。因当事人使用的餐饮具为复用餐饮具,未向消费者单独收取餐具费用,故未采取召回措施,货值金额无法计算,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北区岗上渣渣老火锅珠江太阳城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复用餐饮具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江北区岗上渣渣老火锅珠江太阳城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复用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江北市监处字〔2022〕46号),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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