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2024-02-18 05:14:43 - 齐鲁晚报

青岛天泰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你单位尚未履行本机关作出的《限期缴交决定书》(〔2023〕济住中缴字Y13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提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补缴欠缴云爱民(身份证号:37142519******7629)的住房公积金14628.32元(其中单位应缴7314.16元,单位为职工代缴7314.16元)。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催告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后,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法人员:赵莹 证件编号:15010016022

执法人员:任晓飞 证件编号:15010016015

联系电话:81959351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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