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公安局发布最新公告

2024-02-18 10:37:54 - 丽水在线

缙云县公安局发布最新公告

缙云县公安局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

我局立案侦办的缙云县钭某某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3年8月21日将涉案的刘咏梅、王姣花、张海霞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钭某某,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刘咏梅,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22024402*****7210,返还人民币69517元。

王姣花,招商银行,账号:6214832*****7293,返还人民币29835元。

张海霞,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17230406*****3403,返还人民币19463元。

联系人:孟警官

联系电话:15024665189 0578-3233121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蓬莱路缙云县公安局

缙云县公安局 

202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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