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公安局发布最新公告
2024-02-18 10:37:54 - 丽水在线
缙云县公安局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
我局立案侦办的缙云县钭某某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于2023年8月21日将涉案的刘咏梅、王姣花、张海霞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现将依法对涉案的资金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钭某某,现予以公告30日。
冻结账户及返还资金明细:
刘咏梅,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22024402*****7210,返还人民币69517元。
王姣花,招商银行,账号:6214832*****7293,返还人民币29835元。
张海霞,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17230406*****3403,返还人民币19463元。
联系人:孟警官
联系电话:15024665189 0578-3233121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蓬莱路缙云县公安局
缙云县公安局
202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