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人才驿站”试点工作方案,满足新市民等住房需求

2023-12-18 18:08:51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人才驿站”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保租房项目参与到青年人才驿站筹集当中,建立保租房和青年人才驿站长效合作机制,形成一批优质的“保租房+青年人才驿站”试点项目库,给予阶段性免费居住和保租房优惠租金政策,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刚毕业来青创业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需求。

青岛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人才驿站”试点工作方案,满足新市民等住房需求

针对试点范围,《方案》提出,积极利用保租房优惠支持政策以及青年人才驿站吸引刚毕业大学生的优势,筹集配套成熟的保租房项目,开展青年人才驿站试点工作。

已经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租房项目,出租单位自愿申请参加“保租房+青年人才驿站”试点的,应向当地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项目以及房源基本情况信息。试点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运营的主体资格、日常居住生活条件,周边配套完善、交通便利;(二)消防、安全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管理规定;(三)单套房源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的小户型为主,“按套设计”的房源应满足“按间出租”的条件;(四)主要采用单人单间的装修配置标准,配备必要的家具、电器和床上用品等基本生活设施,满足“拎包入住”条件;(五)满足青年群体基本需求的其他条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报的试点项目,会同团市委在青岛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保租房管理系统”)和“青岛青年人才驿站”微信小程序上分批次发布。

针对申请条件,《方案》明确,青年人才驿站免费入住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来青就业创业和参加人才招聘活动的非青岛户籍青年;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者毕业后三年以内;3.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无严重心理疾病;4.自觉遵守《青岛青年人才驿站入住公约》;5.青年人才每人每年可申请4次,每次入住不超过3天,两次入住间隔时间不少于7天;6.提供来青就业创业和参加人才招聘活动的说明材料。

保租房资格条件方面,《方案》表示,新市民、青年人申请保租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该市户籍或在该市办理居住登记;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在青岛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4.单位注册地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的,申请人及配偶须在上述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未承租公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单位注册地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申请人及配偶须在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未承租公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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