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提升保险保障能力,更好覆盖贸易潜在风险
12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有媒体提问:《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强调,强化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请问金融监管总局未来将如何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对内外贸企业的支持?
对此,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表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举措。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金融要更好地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稳外贸、稳外资。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对扩内需、稳外贸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
近期,《措施》从“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将主动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内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支持力度,为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金融力量。
一是全力做好政策落实。前期为支持国内外贸易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更好支持跨境贸易发展的通知》《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围绕物资物流保通保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运转、外贸企业稳份额拓市场等内外贸重点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支持举措。将结合《若干措施》要求,督导银行保险机构认真做好金融服务,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要求扎实落地。
二是推动提升综合服务质效。鼓励银行机构在做好押汇保理、票据贴现、订单融资等常态化贸易金融服务基础上,优化整合单项产品,推出集支付结算、融资融信、汇率避险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并通过线上渠道延伸服务触角,更好适应贸易企业资金需求灵活、周转较快的特点。
三是强化重点客群服务。支持银行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合理评估企业资质并进行授信,为有订单、有市场、有前景但抵质押能力较弱的市场主体提供支持,更好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普惠金融”“数字金融”的要求。
四是双向切入畅通内外循环。鼓励银行机构在做好企业端服务的同时,不断优化个人端服务,引导社会正确看待、理性使用消费信贷类产品,开发多元消费场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扩大内需,实现供求联动。
五是切实提升保险保障能力。支持保险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持续优化承保理赔条件,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推动保险机构延伸服务链条,通过货物运输保险、产品质量保险等,更好覆盖贸易中的潜在风险,帮助企业全力拓展内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