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普类直播管理标准迎更新 券商线上直播业态不断优化

2023-12-18 19:46:00 - 证券日报之声

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李文

    见习记者于宏

    随着线上平台逐渐成为投资者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各家券商纷纷提高了对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的重视程度,积极布局直播“快车道”,借此拉近与投资者的距离,以发掘线上市场的丰富潜力。

    视频号作为微信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券商布局新媒体业务的重要渠道。近日,微信官方更新了《视频号金融科普类直播准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12月18日开始生效。其中对直播主体的资质和可直播范围进行了明确,并提到进行金融科普类直播必须有真人出镜;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主播不得通过直播诱导用户进行投资。

    当下,券商经纪业务竞争日渐激烈、财富管理转型中客户的中心地位日渐突出,通过直播等新渠道展业有利于以更低的成本增加获客,同时也有利于推广业务以及宣传品牌形象,因此多家券商积极通过直播进行展业及投资者教育等活动。中信证券、平安证券、国泰君安等多家券商已开通微信视频号,国信证券推出全天候AI直播间,另外多家券商也积极入驻抖音等短视频平台。

    金融投教平台云极App数据显示,11月份,67家金融机构在云极平台累计开播520场公开直播,总时长达到32755分钟,环比上涨57%。其中,中信建投证券和光大证券跻身直播场次前十名的榜单,直播场次数量分别占整体的9.68%和4.15%。

    随着券商线上展业、营销活动日渐火热,部分直播中隐含的合规问题和制度漏洞也暴露出来。今年以来,已有多家券商因直播中涉及荐股行为、直播人员资质不合格等原因收到监管罚单。例如,11月份,申港证券浙江分公司某员工在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通过公司开设的直播账号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并存在荐股行为,申港证券因此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此前,今年4月份,恒泰证券某证券营业部也因未严格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存在个别员工利用自媒体从事违规活动的情形而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

    针对金融机构线上直播展业的乱象与风险,相关领域的监管不断加大力度。各项制度与平台规定不断细化与完善,助推行业生态不断优化。

    针对从业人员直播中的具体行为,《标准》提到,主播不得通过直播将用户引流或者诱导至外部链接、应用、账号等;讲解炒股软件中的选股工具,或推荐具体的炒股、荐股、投资理财软件等金融产品。不允许通过直播间输出具体的投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对具体的行业或股票板块等进行分析预测,对未来的行情下定论;展示K线图,并对其中的数值、走势等进行讲解分析。

    面对合规风控管理方面的挑战,多家券商在直播合规性方面正在做出积极行动与探索。9月份,财达证券召开证券行业投顾直播合规监管课题启动会,关注证券行业投顾直播过程中的不合规事项,利用前沿科技、监管科技等技术手段对直播过程进行准确、实时的合规监测,为中小投资者保驾护航。

    华西证券也表示,今年以来,公司积极完善直播系统等相关数字化基础建设,并通过合规知识竞赛、合规培训等教育宣导活动,不断强化员工合规执业意识。

    “在金融机构展业过程中,从业人员资质管理要先行。”普华永道中国风险及控制服务部合伙人丘振球表示,公司应当针对产品及服务范围、从业人员资质、产品及服务受众的适当性等方面,制定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在直播中,应使用准确、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披露产品和服务的关键信息,避免不当营销。

(编辑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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