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52岁班主任猥亵女生被行拘,教学任务重绝非和稀泥借口
相信在教育部的三令五申以及舆论的密切关注下,学校不难作出公正的恰当处分
12月15日,山东青岛一女高中生在网上发帖称,12月9日晚,她的班主任郑某某酒后查寝时对她进行猥亵。16日,该女生晒出一份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郑某某猥亵的违法行为成立,决定给予郑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记者从涉事的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办公室了解到,“下一步纪委将介入,学校会依法依规对老师进行处分”。
寄宿制学校,52岁男班主任,酒后独自查女生寝室,趁无其他人在场,用手抚摸女学生脸部,并对其进行搂抱。幸亏宿管阿姨及时出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显然不是一句“酒后失德”可以敷衍过去的,而是师德师风和学校管理出了问题。郑某某的猥亵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根据猥亵情节不同,甚至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犯罪。
今年4月,教育部公开曝光了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典型案例,就有3涉及性骚扰和猥亵学生。其中,海南省万宁市大同中学教师陈某某,通过微信对该校已毕业女学生发送淫秽言语,被撤销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调整至其他岗位;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石羊塘镇中学教师周某某,多次猥亵、强制猥亵未成年女学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事实证明,教师队伍中也混着一些伪君子,披着教师的外衣做着令人不齿的事。要清除教育事业中的害虫,不仅要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更要在出了问题之后绝不姑息,严肃处理师德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教育行业从业禁止。
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据报道,事后该女生又发帖称,学校搪塞她和家人,给出了三个理由:一是怕耽误其他学生高考,目前不能开除;二是不能告诉在该校担任生物老师的郑妻,家属也是无辜一方;三是要顾及郑某某的社会形象和抗压能力,他承受不了压力去自杀怎么办?
若此说属实,学校方面分明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类似和稀泥态度与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背道而驰,貌似是对涉事老师的“人性化处理”,实则是对涉事学生的不公平对待,既违法也失德。
而细看这三个理由,没一条经得起推敲:“怕耽误其他学生高考”可以安排其他老师任教;隐瞒猥亵行为不是对家属的保护;做出如此恶行,已不配为人师表,已无“社会形象”可言;至于“抗压能力”,施害者和受害者到底谁应该被保护?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发现具有相关行为记录的,应不予录用或及时解聘。《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也明确规定,坚持言行雅正,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据此,不仅郑某某应予开除处分并丧失教师资格,任何有试图包庇想法的相关领导也应该趁早打消此念头。
说到底,发生类似恶劣事件,让教学的归教学,法律的归法律,高三教学任务重不是和稀泥的借口,更不是对违法行为包庇放任的理由。所幸,公安部门已经将其行政拘留,学校纪委将介入调查。相信在教育部的三令五申以及舆论的密切关注下,学校不难作出公正的恰当处分。惟有如此,才能不断净化校园环境,坚决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舒圣祥
编辑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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