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60证券简称:国检集团公告编号:2024-078
转债代码:113688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国检集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国检集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国检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报备文件
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60证券简称:国检集团公告编号:2024-081
转债代码:113688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或“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提供借款。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可控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国检集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不含税)5,660,377.36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794,339,622.64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198,113.2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92,141,509.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8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关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科”)、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公司”)和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拓维”)提供借款。
1.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2,654.65万元向雄安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河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
2.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789.78万元向湖南华科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湖南华科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
3.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450.89万元向湖南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湖南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
4.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578.81万元向安徽拓维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国检集团与安徽拓维联合收购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
上述借款利率为参考市场化利率,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2030年10月16日)止。本次借款仅用于募投项目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及资金需求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雄安公司
1.公司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安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29MA09WFXG1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小璐
5.成立时间:2018年3月21日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镇温白路西槐村677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安全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技术服务;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国防计量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湖南华科
1.公司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696244213G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涛
5.成立时间:2009年11月26日
6.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21栋102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辐射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室内环境检测;林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地质勘查;气象观测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林草种子质量检验;规划设计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科普宣传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湖南公司
1.公司名称: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2587000295L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谭文杰
5.成立时间:2011年11月24日
6.注册资本:1,266.67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22栋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标准化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安徽拓维
1.公司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394260111Q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5.成立时间:2014年10月10日
6.注册资本:1,11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新路18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司法鉴定服务;认证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技术服务;认证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产品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畜禽收购;中草药收购;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可控范围。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和保荐机构已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按照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雄安公司、湖南华科、湖南公司、安徽拓维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雄安公司、湖南华科、湖南公司、安徽拓维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议案。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符,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60证券简称:国检集团公告编号:2024-082
转债代码:113688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或“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现金管理额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投资风险提示: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国检集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不含税)5,660,377.36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794,339,622.64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198,113.2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92,141,509.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8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关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为严格控制风险,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本次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授权情况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四、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金融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60证券简称:国检集团公告编号:2024-079
转债代码:113688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国检集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雄安公司、湖南华科、湖南公司、安徽拓维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议案。
《国检集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国检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报备文件
国检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60证券简称:国检集团公告编号:2024-080
转债代码:113688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或“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5,674.05万元。本次置换事项符合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国检集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不含税)5,660,377.36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794,339,622.64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198,113.2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92,141,509.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8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关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和置换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011509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截至2024年11月30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合计25,463.67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25,463.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情况
根据《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85.85万元(不含税金额)。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10.38万元(不含税金额),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10.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463.6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0.38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25,674.05万元。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463.6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0.38万元,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25,674.05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事项为公司出具的《鉴证报告》认为,国检集团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检集团截止2024年11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