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金融数字化之路”更加清晰
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陈辉
何为数字金融?数字金融概念的形成先后经历了金融科技、电子金融、互联网金融等相关定义的演变,其概念的提出相对较晚,对其内涵界定还存在差异。
2016年,中国担任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数字普惠金融被列为重要议题之一,并指出数字普惠金融还处于不断发展阶段,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根据其中给出的概念,“数字金融”泛指一切通过使用数字技术以促进金融的行动。
黄益平和黄卓在《中国的数字金融发展:现在与未来》中指出,数字金融是指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利用数字技术实现融资、支付、投资和借贷等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这个概念与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定义的“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以及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定义的“金融科技”(通过技术手段推动金融创新,形成对金融市场、机构及金融服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商业模式、技术应用、业务流程和创新产品)和中国人民银行定义的“金融科技”(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基本相似。不过从直观上理解,互联网金融更多被看作互联网公司从事金融业务,而金融科技则更突出技术特性,侧重于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以及这些技术如何改善金融服务和产品。
数字金融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它不仅包括金融科技的内容,还涵盖了金融机构利用数字技术进行的流程改造和产品创新。数字金融强调的是金融与科技结合的高级发展阶段,是金融创新和金融科技的发展方向。因此,数字金融是用来描述新技术对金融业影响的术语,泛指一切通过使用数字技术以促进金融的行动。
《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开篇写道:“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加快金融业数字化转型,高质量服务数字经济和促进数实融合,对于建设金融强国、巩固和拓展我国数字经济优势具有重要意义。”这段话间接明确了数字金融的基本内涵,其包括三个层面内容:一是金融业数字化,即金融业自身的数字化转型,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数字金融服务;二是金融业服务数字经济发展,进而促进数字产业金融和数字生活金融发展;三是金融业赋能数实融合,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协同发展,成为连接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桥梁。
可见,数字金融的内涵包括数字金融转型、数字金融服务、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和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如图所示)。
2021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2022年,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科学制定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202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保险业提高数智化水平;此次《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数字金融的内涵,指明了金融数字化之路。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