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申请开始严把关,让预算资金发挥更大作用
转自:中国环境网
临近年底,财务部门开始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发现一些单位预算执行率总体偏低,个别项目甚至还未启动,资金依旧趴在账上,于是火急火燎地催促加快进度。实际上,这种情景几乎每年都在上演。
笔者认为,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预算资金执行率偏低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问题,还有机制的短板。比如,有的单位争取项目时胃口比较大,落实项目时却发现消化不了;有的项目实施必要性本就不那么强,通过努力纳入预算后,接下来的推进却比较拉胯;有的项目受制于外部条件变化而无法实施,但未及时请示报告等。这些弊端不解决,预算执行率低的老毛病就难以有效改观。提高预算执行率,对于高效利用财政资金,切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加有力有效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至关重要。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把好“申请关”,在事财相符上下功夫。申请单位要实事求是申报项目,按照必要性和成熟度排好优先序。科学测算项目资金需求,避免贪大求洋或随意超规模申报。审核部门工作人员要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需求规模严格把关,按照保优先、保大项、保重点原则安排资金,防止资金分配失准失衡失序。深入分析过往预算执行情况,把握最新政策要求,必要时组织申报项目公开答辩,把真正急需、实用的项目纳入预算。
把好“执行关”,在落地见效上花气力。对已批准的预算项目,要督促执行单位设定“时间表”,按节点支出资金,避免年底突击花钱。对那些由于项目特点或者前期手续原因,前面进度慢、后面进度快的项目,要加强前期跟踪和预算执行准备,一旦进入实施快车道,保证预算执行顺畅规范。对确实出现客观情况、无法按原计划执行的项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及时予以调整或提出终止申请,提早对接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回转或者置换,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协调,主动扫清预算执行的“拦路虎”“绊脚石”。
把好“督促关”,在绵绵用力上出实招。按时间和进度定期督促,通过发通报或提示函的方式,提示预算单位关注执行情况。对进度明显滞后的单位要定向督办、专项督办;对出现特殊情况,从而影响预算执行效率的,要和相关主体一起研究解决之道。每季度或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座谈会、推进会,充分听取各单位意见,共谋改进预算执行的好策略好办法。针对有些单位重申报轻执行的情况,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扣减项目资金、限制次年项目申报等措施予以惩罚,及时有效传导压力。
把好“评价关”,在优化提升上明导向。要对预算执行情况客观准确地作出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对共性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推动解决,并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或上级机关反映,寻求理解和支持。对一些受其他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政策、审批程序影响时效的,要深入沟通对接,加大协调力度,加强机制性制度性安排,及时有效化解预算执行难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有益经验、有效做法,助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财政资金高效运转,为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