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旭红:系统集成,提高财税政策的整体效率
转自:中国税务报
▲李旭红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
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应协调处理好周期性调节政策与系统性优化政策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好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的关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释放了明年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的强信号。就如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会议围绕财政赤字、财政支出、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多种政策工具作出积极部署,明确提出三个主要方向。
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提高财政赤字率,增加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持续支持“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两新”政策加力扩围,“两重”工作持续发力,是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这些部署有助于加速释放政策效能,有效激发内需潜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提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有助于扩大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不仅有助于投资拉动,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发行低利率的债券,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使地方政府在发展中逐步消化历史问题,为实现守正创新、先立后破提供根本保障。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以上措施共同发力,可以通过增加有效供给,进一步拉动需求,从而推动宏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这不仅是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前提条件,是维护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压舱石”。
由于收入与支出相互影响,当财政收入增长进入新常态时,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是保障财政可持续性的科学举措,支出结构的优化可以进一步精准聚焦于与高质量发展及民生相关的重点领域,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效能。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税政策协同效应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先行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推进改革,应正确认识新形势新挑战。当前,国内外各种问题错综复杂、相互叠加,在影响我国宏观经济的同时,也给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带来挑战。但我们要看到,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
推进改革,应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在不断增强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的基础上,以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为重点,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以财税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点,健全新兴经济税收制度和征管体系,完善绿色税收体系;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协调相关产业政策、社会政策,促进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更大效能。
在具体改革中应把握好几个关键点:一是协调处理好周期性调节政策与系统性优化政策之间的关系。短期而言,周期性调节政策非常必要,增量政策在拉动投资、扩大消费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长期而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通过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的系统集成,以及深层次的机制体制改革,实现系统性的优化,从而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二是协调处理好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之间的关系。传统产业发挥着稳定经济的关键性作用,尤其是在传统税制下,传统产业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保障。同时,应继续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财税政策设计应增强前瞻性,妥善协调好政府、市场与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既夯实财政基础又有效保障民生。三是协调处理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的关系。当前全球供应链断裂的问题仍然存在,但是专业化分工是社会进步的基本体现,因此需要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市场循环畅通。从国内来看,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应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需要,进一步减轻经营主体的交易成本及遵从成本,并通过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来不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从国际来看,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应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涉税辅导,持续助力出口企业高效办理退税,加快实现出口企业产业及外向型经济的转型升级,以持续推进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及为全球经济复苏作出中国贡献。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4年12月18日B1版。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辑:张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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