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中行、建行等多家银行年末密集发声:未合作!

2024-12-18 16:43:32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金融新闻网

临近年终,有不少非法贷款中介活跃于市场中,打着银行的旗号诱骗消费者办理贷款业务。对此,各家银行近期纷纷发布声明,与不良贷款中介撇清关系。

“近期,我行发现有中介机构或个人发布虚假信息,声称可协助办理我行个人经营及个人信用消费贷款业务,利用客户资金周转紧张、迫切获取贷款的心理向客户索取高额手续费。”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表示。

针对上述情况,工商银行中山分行发布声明称,该行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个人经营及个人信用消费贷款业务合作。同时,在该行办理的个人经营及个人信用消费贷款业务除合同约定利息外,无需支付中介费、代办费、手续费等。

工行、中行、建行等多家银行年末密集发声:未合作!

“近期,社会上出现中介机构或个人以快速办理中国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为名,索取中介费用。”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于近日发布声明称,该行及下辖机构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该行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过程中,不收取任何中介费、手续费等。贷款金额由该行根据借款个人客户个人情况综合评估确定。

12月5日,建设银行台州分行也发布了相关声明称,该行及下属支行(网点)从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开展企业或个人经营类、消费类贷款业务合作,相关贷款均由经办网点自行营销办理。

工行、中行、建行等多家银行年末密集发声:未合作!

除了个人经营贷款及消费贷业务之外,近期,还有部分非法贷款中介“盯”上了银行的普惠贷款业务。

12月3日,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针对近期不法贷款中介冒称该行或该行工作人员虚假宣传,并向客户收取“介绍费”“中介费”“手续费”等情况发布声明称,该行及下辖机构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普惠贷款业务合作,未委托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收贷款资料和代为开展贷款调查,从未委托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办理“过桥”“转贷”“贷款提额”等业务。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

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也发布声明表示,该行及其辖属机构不与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普惠贷款业务营销合作,对冒用中信银行或以中信银行合作方名义宣传推介贷款业务的中介机构与个人,中信银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进入今年11月以来,已经有数十家银行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声明,向贷款中介公开“宣战”。除了上述几家国有大行分支机构外,还有阳泉农商银行、锡林浩特农合行、大同农商银行、德州农商银行、太原农村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也于近日密集发布相关声明,提示风险。

与此同时,多家银行还表示,消费者如发现任何机构、个人虚假宣传或索要中介费用、内部人员或内外勾结索要额外费用、各环节经办人员吃拿卡要等问题线索,可向银行进行举报。

“非法贷款中介套路非常多,他们通常会打着银行的旗号,以贷款‘零利息’‘免费办理’‘洗白征信’来吸引消费者,以索取高额的手续费。”某华南地区国有大行工作人员告诉《金融时报》记者,该行从未与任何贷款中介合作,消费者切不可听信各类贷款中介,一定要到正规银行依法依规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中介宣称与相关银行是合作关系,这种现象由来已久,银行机构也反复在官方渠道发布声明进行‘打假’。”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受访时表示,“由于贷款中介数量太多,侵害消费者行为过于隐蔽,银行机构对于此类行为很难进行及时监测。”

值得关注的是,并非所有贷款中介都是“黑中介”。事实上,正规的贷款中介可以凭借丰富的资源和信息优势,在商业银行庞大的产品池中,为客户匹配更适合的贷款产品。

“纯粹的贷款撮合是交易的润滑剂,收取一定费用具有合理性,包括一些互联网平台提供的贷款撮合业务,本质上也属于贷款中介定位。”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作为一个行业来看,贷款中介最大的问题在于机构鱼龙混杂,既有透明经营的中介机构,也有大量不法中介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合谋借款人篡改资料“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损失,并反过来向借款人收取高额返佣,加重借款人负担,成为金融体系的毒瘤,也成为被重点打击的对象。

在业内人士看来,从根源上解决贷款中介鱼龙混杂的问题,要从供需两侧发力,消除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让不法中介无机可乘。

“短期来看,既要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也要持续加大监督查处力度,通过双管齐下来缓解这一难题。”薛洪言建议。

苏筱芮表示,“后续可以参照互联网贷款催收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支付领域收单外包机构相关备案办法,采用备案制为贷款营销机构添加一道筛选门槛,并督促银行机构在官网公布合作营销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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