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打造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酒泉市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需求,坚持“12345”公共法律服务新发展模式,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奋力谱写酒泉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新篇章。
“平台建设+信息化服务” 延伸服务触角
按照“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一体化建设思路,建设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支撑、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基础,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联络点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4个,村(居)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517个,市、县、乡、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实体平台达到100%全覆盖。推动酒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构建统一的服务调度管理体系,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调解服务、行政复议等服务资源,深化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为市民打造一站式、综合化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优化事项+日常监管” 提升服务质量
全面推行“公证一次性告知”“公证事项跨省通办”“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等减证便民举措,最大限度利企便民。2024年,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6522件。大力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制度化、品牌化建设,司法鉴定业务持续做大做强、做精做优,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163件,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连续三年诚信等级评估取得A级。深入推进律师行业“红色领航 党建铸魂”党建品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大力推行“党建+”模式,组织举办“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普法专题活动、演讲比赛、律师执业技能大赛、律师辩论赛等,推进业务创新与发展,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创新推广“3+2工作模式”;建立所所融合对接,实施“23467工作机制”,有效缓解基层法律专业人才资源紧张局面,提升整体法律服务水平,创新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质效。
“资源互补+交流合作” 锻造服务能力
积极探索与高校、研究院和省外涉外仲裁机构合作模式。酒泉市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一带一路”人才培养与法律研究院、外国法查明中心等单位建立工作联系,为处理涉外争议储备了智力支持。连续五届承办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法治合作高端论坛、中华司法研究高峰论坛,为共建“一带一路”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搭建了重要的国际法治交流平台。酒泉仲裁委员会(敦煌国际仲裁院)与广州仲裁委员会签订《深化合作备忘录》《四个共享及南沙共识合作备忘录》,深化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仲裁服务标准、仲裁窗口与庭审建设、国际会议论坛合作等方面互利合作。
“实地走访+宣传教育” 夯实法律实效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全领域全方位对接重大项目、市场主体、群众生活,进一步凸显法治的护航力、服务力、保护力。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持续做好助力园区企业发展相关措施。2024年,全市共组建律师服务团队31个,走访各类民营企业457家,开展法治体检131场(次),排查法律风险206项。积极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受理2825件,其中:累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数1541件,接待农民工咨询数9299件,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数1233件,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责任编辑:李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