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获奖名单!

2023-03-18 10:00:35 - 拉萨发布

转自:拉萨发布

最新!获奖名单!

3月16日,2023年全区文化工作会议在拉萨市召开,会上公布了2022年全区文化系统获奖情况。本次获奖分为省部级和自治区级奖项的先进集体、个人和精品力作。其中省部级先进集体9家,先进个人13名;自治区级先进集体18家,先进个人8名。

具体获奖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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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荣获省部级奖项名单

(一)先进集体

1.区文化厅推荐的“推进村级文艺演出队全覆盖,打造雪域高原文艺轻骑兵——西藏实现行政村文艺演出队全覆盖”入选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遴选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2.区图书馆“阿佳讲故事”被中央宣传部评为2022年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示范项目。

3.区群艺馆被文化和旅游部授予“第十九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群星奖”称号。

4.拉萨市尼木县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典型案例名单。

5.日喀则市群艺馆文化志愿者文艺队荣获感动中国群众文化艺术周组委会颁发的“群星杯”第三届全国舞蹈模特合唱网络大赛“银奖”和“优秀组织奖”,荣获映秋文化传播交流发展中心、筑梦中国行文化艺术协会、情系中华文化艺术交流组委会颁发的全国文化艺术节交流大赛“金奖”和“金钻奖”。

6.山南市博物馆荣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

7.山南市措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荣获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广播和电视总局办公厅颁发的“基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先进集体”。

8.林芝市群艺馆歌曲《珞巴少年》荣获中央宣传部颁发的第十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

9.阿里地区文化(文物)局在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荣获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先进个人

1.区歌舞团李剑作词的歌曲《感恩》荣获第十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声乐类一等奖”。

2.区歌舞团罗丹演唱的《我住长江头》在“向经典致敬网络声乐大赛”中分别荣获“美声组二等奖”和“美声组铜奖”。

3.区话剧团仁青顿珠荣获第十七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化表演奖。

4.区群艺馆扎西罗布被中央宣传部授予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称号。

5.区群艺馆四朗群措、普布扎西、占堆表演的广场舞“奋进新时代”被文化和旅游部授予“第十九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群星奖”称号。

6.区群艺馆占堆、次仁央拉、四郎群措、普布扎西、索朗旦增表演的舞蹈“扎西康桑”被第十届全国残联艺术汇演(西部片)组委会选为全国残联汇演节目。

7.区群艺馆次仁央拉、四郎群措、普布扎西、索朗旦增表演的舞蹈“鼓铃新生”被第十届全国残联艺术汇演(西部片)组委会选为全国残联汇演节目。

8.区群艺馆占堆的声乐类节目“夏尔巴的春天”“感恩”被第十届全国残联艺术汇演(西部片)组委会选为全国残联汇演节目。

9.日喀则市康马县文旅局普布顿珠被评为2022年“全国文物先进工作者”。

10.山南市文化局旦巴旺久荣获国家文物局颁发的2022年“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优秀个人”。

11.山南市琼结县尼玛荣获文化和旅游部颁发的2021“中国非遗年度人物”。

12.山南市洛扎县文化局扎西群培荣获文化和旅游部颁发的“圆梦工程”优秀志愿者、旦达被文化和旅游部选为2022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拟入选人员。

13.阿里地区文化局其米仁增荣获国家文物局颁发的2022年“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优秀个人”。

二、荣获自治区奖项名单

(一)先进集体

1.区歌舞团参赛作品歌舞剧《天边格桑花》荣获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格桑花大奖”。

2.区藏剧团在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中参赛作品《路畅心顺》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西藏自治区小戏小品曲艺大赛小品专业组二等奖。

3.区话剧团话剧《八廓街北院》荣获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格桑花大奖”,小品《玉麦是我家》荣获首届西藏自治区小戏小品曲艺大赛小戏小品专业组一等奖,小品《除夕情缘》荣获小戏小品专业组二等奖。

4.拉萨市歌舞团在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曲艺大赛中作品《颂心声》被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评为一等奖、作品《五彩哲嘎》被评为二等奖。

5.拉萨市群艺馆荣获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民间舞大赛组织奖”。

6.拉萨市当雄县艺术团作品《拉拉·致富路》在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民间舞大赛中,被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评为“西藏群星奖”、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艺术团作品《热巴多吉》被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评为“优秀奖”。

7.日喀则市民族艺术团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格桑花音乐创作奖”。

8.山南市艺术团舞剧《信——党的光辉照边疆》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格桑花舞台美术奖”。

9.山南市洛扎县中学荣获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第二批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示范基地”。

10.山南市洛扎县取得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第一批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区)”创建资格。

11.山南市洛扎县文化局荣获西藏广播电视台“大型综艺节目《格桑花开-青稞飘香》第二季语言类二等奖”和“大型综艺节目《格桑花开-青稞飘香》第二季创作类舞蹈类三等奖”。

12.山南市曲松县艺术团小品《父母的期望》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小戏小品曲艺大赛二等奖、相声《新面貌》荣获小戏小品曲艺大赛三等奖。

13.山南市贡嘎县艺术团小品《追债》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首届小戏小品曲艺大赛“业余组比赛三等奖”。

14.昌都市康巴文化艺术团作品《情系·波罗木刻》荣获西藏自治区电视台《格桑花开——青稞飘香》第二季创作类舞蹈“一等奖”。

15.那曲市安多县艺术团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民间舞大赛优秀奖。

16.那曲市索县艺术团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民间舞大赛表演奖。

17.那曲市尼玛县艺术团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小戏小品曲艺大赛专业组第二名。

18.阿里地区文化局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民间舞大赛组织奖”、作品《党的光辉照边疆——阿里人民心向党》荣获“格桑花大奖”、小品《和谐家园》荣获西藏自治区小戏小品曲艺大赛专业组三等奖。

(二)先进个人

1.区歌舞团白冰荣获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格桑花编剧奖”、洛松群佩荣获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青年歌手大赛“专业组(通俗唱法)银奖”、索朗多吉荣获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青年歌手大赛“专业组(美声唱法)银奖”、格桑次仁荣获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青年歌手大赛“专业组(美声唱法)铜奖”。

2.区藏剧团平珍在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中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格桑花表演奖”和“古韵西藏藏戏唱腔大赛”专业组第三名、索朗旺久荣获“古韵西藏藏戏唱腔大赛”专业组第一名、拉姆次仁荣获“古韵西藏藏戏唱腔大赛”业余组第一名、中边珍荣获“古韵西藏藏戏唱腔大赛”专业组第三名和青年歌手大赛业余组优秀奖。

3.区群艺馆次仁琼达表演的“踏地飞歌”入选“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扎西罗布的设计作品成为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会徽。

4.拉萨市歌舞团(曲艺团)格桑卓嘎在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中,导演的《农场情》被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评为“格桑花导演奖”、次仁拉姆在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青年歌手大赛中荣获“专业民族唱法组金奖”。

5.山南市群艺馆声乐演员索朗卓玛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青年歌手大赛“业余组民族唱法金奖”。

6.那曲市艺术团热松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青年歌手大赛铜奖。贡桑德吉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青年歌手大赛优秀奖。多布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民间歌王歌后大赛歌王和最佳人气奖。

7.那曲市群艺馆孙免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民间歌王歌后大赛优秀奖。

8.那曲市安多县普瓦赤来荣获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首届西藏文化艺术节民间歌王歌后大赛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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