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8 03:15:32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79证券简称:大叶股份公告编号:2023-012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割草机、打草机/割灌机、其他动力机械及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

公司重视质量管理和体系建设,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主要产品通过全球CB认证,欧盟CE认证、EMC认证、RoHS认证、NOISE认证、RED认证和欧V认证,德国的GS认证,北美ETL认证、ANSI认证、EPA&CARB认证,澳大利亚、新西兰的RCM认证等多项国际进口认证。通过多年努力,公司已经成为国际园林机械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ODM生产商,在生产技术、产品品质、制造规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产品销往美国、德国、法国、波兰、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荷兰、比利时、捷克、丹麦、加拿大、意大利、西班牙、瑞典等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资源,主要客户包括家得宝、富世华集团、翠丰集团、安达屋集团、牧田、沃尔玛、HECHT等。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园林绿化的修剪、树叶清理、道路除雪等,按用途可分为割草机、打草机/割灌机、其他动力机械及配件等,其他动力机械主要包括扫雪机、梳草机、吹吸叶机、微耕机等;公司产品按动力来源可分为汽油动力类、交流电动力类及锂电动力类;按使用方式可分为步进式、手持式、智能式和骑乘式,其中步进式主要包括割草机、扫雪机、微耕机、梳草机,手持式主要包括打草机/割灌机、吹吸叶机、链锯、高枝剪、高枝锯等,智能式主要为割草机器人,骑乘式主要为骑乘式割草机。

为满足下游客户的旺盛需求,公司不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持续丰富完善产品种类,报告期为客户提供了22个产品种类、近635种规格型号的园林机械,形成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公司主要产品图例及用途情况如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2年7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受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5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2年7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及进一步的审核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并将财务数据更新至2022年半年度,同时,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022年11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78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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