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扬州芬达日化旅游用品厂作出行政处罚

2024-04-18 14:31:4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扬州芬达日化旅游用品厂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扬州芬达日化旅游用品厂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扬州芬达日化旅游用品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16MA1MQPN807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朱道进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X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药监扬处字〔202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不符合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违法事实

扬州芬达日化旅游用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叁佰贰拾陆圆整;处以罚款壹万伍仟圆整。

罚款金额(万元)

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32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2

处罚有效期

2024/10/12

公示截止期

2027/04/12

处罚机关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备注

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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