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妇幼保健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2024-04-18 14:25:03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上海市松江区妇幼保健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上海市松江区妇幼保健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松第2220240014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市松江区妇幼保健院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平花

处罚事由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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