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有内部高收益基金,XX证券员工诈骗489万元被判11年半

2024-04-18 18:23:22 - 财经自媒体

来源:法眼看市

近日,法眼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获悉,XX证券营业部员工以内部职工的高收益基金为名,诈骗489万元,用于开销及炒股。

被告人陈某,女,1970年7月生,出生地上海市,中专文化,原系某某公司1虹桥路营业部员工,住本市普陀区。因本案于2023年8月14日被某某局1刑事拘留,于同年9月21日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2013年,被告人陈某向被害人陆某、蒋某谎称其工作的证券公司有针对内部职工的高收益基金,并且其有能力代为购买该基金,在获得被害人信任后,陈某于2013年至2023年间骗取陆某共计76万余元,骗取蒋某共计413万余元。期间,陈某将上述钱款用于个人开销、借予他人炒股及偿还债务等。

2023年8月13日,被告人陈某在本市徐汇区路口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赃款依法予以追缴,发还各名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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