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证券简称:ST华英公告编号:2023-02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上午九时在公司总部潢川县华英大厦16层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关于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关于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3年6月2日上午11点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项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21证券简称:ST华英公告编号:2023-024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英农业”)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2021年11月20日,公司被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信阳中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2021年12月22日,华英农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管理人将非保留资产中公司持有尉氏县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尉氏华英”)、河南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英新塘”)、信阳辰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盛置业”)、成都华英丰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丰丰”)、新沂市华英顺昌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顺昌养殖”)的股权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最终由潢川县兴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产建设”)成功拍得,公司不再持有上述子公司股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上述处置子公司的往来资金余额共计7,005.47万元。
2、上述公司均属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款项系在处置前公司支持其开展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所形成的,因执行《重整计划》拍卖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了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审议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审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尉氏县华英禽业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尉氏县华英禽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11月06日
3、法定代表人:刘国玺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住所:尉氏县人民路中段(畜牧局院内)
6、经营范围:畜禽养殖、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主要股东情况
股权转让前,华英农业持有其100%股权;股权转让后,兴产建设将持有其100%股权,截止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工作。
8、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2,713.44万元,净资产-533.4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82.59万元(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总资产2,713.54万元,净资产-541.75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3万元。
9、信用状况:经查询,尉氏华英因合同纠纷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涉案金额9.5万元。
(二)河南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河南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11月09日
3、法定代表人:杨启发
4、注册资本:24,184.79万(元)
5、住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华英大道苏中万汇龙斜对面)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羽毛(绒)及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服装服饰批发;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主要股东情况
股权转让前,华英农业持有其94.60%股权;股权转让后,兴产建设将持有其94.60%股权,截止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工作。
8、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23,137.69万元,净资产21,730.0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23.66万元(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总资产23,137.59万元,净资产21,718.05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01万元。
9、信用状况:经查询,河南华英新塘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信阳辰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信阳辰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9年10月16日
3、法定代表人:陈树森
4、注册资本:39,000万(元)
5、住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春申街道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1号楼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商品住房销售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7、主要股东情况
股权转让前,华英农业持有其94.87%股权;股权转让后,兴产建设将持有其94.87%股权,截止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工作。
8、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36,945.52万元,净资产35,741.7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79.26万元(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总资产36,945.47万元,净资产35,725.49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30万元。
9、信用状况:经查询,辰盛置业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成都华英丰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成都华英丰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12月02日
3、法定代表人:张小敏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住所:崇州市崇阳街道世纪大道1135号
6、经营范围:畜禽养殖、销售;禽畜产品加工、销售;肉制品(腌卤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兽用化学药品、中药制剂销售;孵化加工销售;羽毛收购、加工、销售;蛋、水产品销售;仓储服务;自产产品出口业务;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销售;粮食及农产品购销(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情况
股权转让前,华英农业持有其100%股权;股权转让后,兴产建设持有其100%股权。(注:截至目前华英丰丰的控股股东为成都敏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小敏,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控股股东,以及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倾斜关系。)
8、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1,577.54万元,净资产-1,336.8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408.98万元,净利润-342.07万元(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总资产387.87万元,净资产-1,375.26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2,412.89万元,净利润-38.39万元。
9、信用状况:经查询,华英丰丰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五)新沂市华英顺昌养殖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新沂市华英顺昌养殖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08月17日
3、法定代表人:曹小平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住所:新沂市双塘镇叶庄村
6、经营范围:肉鸭养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情况
股权转让前,华英农业持有其100%股权;股权转让后,兴产建设将持有其100%股权,截止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工作。
8、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1,128.97万元,净资产-257.5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47.25万元(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总资产1,123.76万元,净资产-243.35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32.11万元,净利润14.19万元。
9、信用状况:经查询,华英顺昌养殖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上述公司的股权已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最终由兴产建设成功拍得,兴产建设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控股股东,以及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倾斜关系。
三、财务资助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尉氏华英、河南华英新塘、辰盛置业、华英丰丰、华英顺昌养殖。
2、财务资助金额:尉氏华英2,847.95万元、河南华英新塘1,326.07万元、辰盛置业1,143.94万元、华英丰丰1,314.16万元、华英顺昌养殖373.35万元。
3、资金用途:处置前子公司日常经营。
4、财务资助的期限及利息:根据《还款协议》约定分期还款,还款期内不计息。任何一期逾期则剩余欠款全部到期,并按照LPR的4倍计取逾期利息。
5、资金来源说明:上述公司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经营而提供的往来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按照《重整计划》处置上述子公司股权导致上述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被动形成,其业务实质是公司为原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提供资金的延续,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2、因执行《重整计划》对上述子公司处置后,公司制定了债权清收方案,并已与上述处置子公司签署了还款协议,公司将积极跟进款项回收进展情况,依法履行催收义务。同时,公司将做好上述处置子公司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现状、股权结构、涉诉情况、经营情况等方面,完善风险评估,并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因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处置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的,实质为公司对原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提供往来资金的延续。此事项属于《重整计划》执行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与上述处置子公司签署了还款协议,公司将积极跟进款项回收进展情况,依法履行催收义务。董事会同意本次审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审议事项是因执行《重整计划》处置子公司,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因此而履行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将督促公司跟进款项回收,依法履行催收义务,加快对工商登记进行变更。董事会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审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况。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21证券简称:ST华英公告编号:2023-02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
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事项是执行《重整计划》处置华英顺昌股权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被担保对象华英顺昌明显缺乏偿债能力,已启动破产预重整。在公司司法重整阶段,莱商银行申报了债权,公司已按照《重整计划》的约定清偿方式预留提存了股票和现金,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英农业”)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江苏华英顺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顺昌”)因日常经营需要,在2020年度向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商银行”)申请人民币1,400万元银行借款,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针对该笔担保,华英顺昌自然人股东戴祥松、李荣春、史兰签署了《反担保承诺书》,承诺对公司为华英顺昌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20-024)。
2、2021年11月20日,公司被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信阳中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2021年12月22日,华英农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管理人将非保留资产公司持有华英顺昌的股权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最终由潢川县兴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产建设”)成功拍得,公司不再持有华英顺昌股权,公司对华英顺昌的担保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提供担保的延续。
3、华英顺昌现任董事曹家富过去十二个月曾任公司董事,华英顺昌现任董事张家明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英顺昌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上述担保事宜构成为关联法人提供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因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华英顺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年06月17日
3、法定代表人:曹家富
4、注册资本:2,800万(元)
5、住所:新沂市瓦窑镇马庄村323省道北侧
6、经营范围:肉鸭屠宰、分割;果蔬种植、销售、储藏;食品生产、销售;饲料购销;兽药(不含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鸭苗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
股权转让前,华英农业持有其51%股权,戴祥松持有其34.3%股权,李荣春持有其9.8%股权,史兰持有其4.9%股权;股权转让后,兴产建设将持有其51%股权,戴祥松持有其34.3%股权,李荣春持有其9.8%股权,史兰持有其4.9%股权。(注:截止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工作。)
8、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8,628.55万元,净资产616.0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7,945.53万元,净利润-1,960.89万元(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总资产7,511.26万元,净资产-288.96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3,140.98万元,净利润-905.02万元。
9、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的华英顺昌股权已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最终由兴产建设成功拍得,兴产建设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控股股东,以及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倾斜关系。
华英顺昌现任董事曹家富过去十二个月曾任公司董事,华英顺昌现任董事张家明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英顺昌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10、信用状况:经查询,华英顺昌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本次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公司对原下属子公司华英顺昌日常经营性借款提供的担保,因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处置华英顺昌股权被动形成了对外关联担保,担保金额为1,287.87万元。
针对公司在2020年度为华英顺昌提供担保事项,华英顺昌自然人股东戴祥松、李荣春、史兰签署了《反担保承诺书》,承诺对公司为华英顺昌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推进司法重整时,莱商银行申报了债权,公司已按照《重整计划》的约定清偿方式预留提存了股票和现金,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菜商银行申报债权的清偿情况,积极向华英顺昌及提供反担保的自然人股东行使追偿权。同时,公司关注到华英顺昌已启动破产预重整,公司将根据后续情况及时进行债权(预)申报,维护公司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提供关联担保是因公司处置华英顺昌股权被动形成的,公司在推进司法重整时,已按照《重整计划》的约定清偿方式预留提存了股票和现金,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情况积极向华英顺昌及提供反担保的自然人股东行使追偿权。董事会同意本次审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审议事项是因执行《重整计划》处置华英顺昌股权而被动形成关联担保。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事项是因执行《重整计划》处置子公司,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公司的关联人因此而履行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将督促公司根据后续情况积极向华英顺昌及提供反担保的自然人股东行使追偿权,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2,787.87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1,500万元,对合并范围外的单位担保总额1,287.8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287.87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6%,为对上述华英顺昌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21证券简称:ST华英公告编号:2023-02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6月2日上午11点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日(周五)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日(周五)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日上午9:15至2023年6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9日(周一)。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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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3、其他有关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涉及关联担保事项,表决时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6月1日上午08:30-12: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楼证券部;
(四)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公司。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65150
联系人:牛宇
联系电话:(0376)3119917
联系传真:(0376)3119917
邮箱:ny002321@163.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1。
2、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21证券简称:ST华英公告编号:2023-02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便于广大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和交流,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在此前联系方式的基础上,现新增投资者联系方式。新增后的投资者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华英大厦&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中央公园2号千玺广场8层809室
投资者咨询电话:0376-3119878、3119917&0371-88050766
除上述信息外,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沟通联系。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