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闯红灯被撞 责任该如何划分

2024-05-18 12:42:00 - 上游新闻

救护车闯红灯被撞 责任该如何划分

“滴嘟滴嘟……”急促的救护车笛声在夜色中划破宁静,一场与时间的赛跑正在上演。5月18日,大连街头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事故:120救护车在紧急送医途中闯红灯,与一辆私家车在路口相撞,造成2死1伤,事故引发网友热议,救护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到底该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

救护车与私家车碰撞造成2死1伤

大连公安发布警情通报:2024年5月18日12时42分许,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某加油站路口发生一起120救护车和小型轿车碰撞事故,致120救护车上1名工作人员当场死亡,1名患者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120救护车驾驶员受伤。经检测,排除双方驾驶员酒驾、毒驾嫌疑。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救治,暂无生命危险。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从大连普兰店区交警大队获悉,事故发生时,救护车上载有患者,并鸣笛闯红灯,被撞后车内的患者及其他人被甩出车外。

对于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网友们各执一词,争论不休。有人认为,私家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在通过红绿灯时应该减速慢行,尤其是在倒计时阶段更应该谨慎驾驶,以防突发情况的发生。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虽然救护车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利,但也不能滥用这一特权,应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他们认为,救护车司机在闯红灯时应该预见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避让措施。

此外,还有网友提出了一些关于救护车管理的问题。他们认为,现在有些救护车可能存在不规范的行为,比如滥用鸣笛、闯红灯等特权,这不仅给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安全隐患,也影响了救护车的形象和公信力。他们呼吁加强对救护车的监管和规范管理,确保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律师说法

救护车不存在重大过错

轿车司机应负事故全责

大连发生的这起悲剧,究竟责任该如何划分呢?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告诉记者,与普通车辆相比,救护车有闯红灯的特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故而,救护车虽然有闯红灯的特权,但前提是正在执行紧急任务且需确保安全。言外之意,救护车如果并非正在执行紧急任务,是不能闯红灯的;如果救护车司机在执行紧急任务闯红灯时存在重大过错,司机对闯红灯需负一定的过错责任。

赵良善认为,具体到此次事故,若救护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且未严重超速、不存在重大过错,闯红灯时被一辆轿车撞翻,那么轿车未尽到让行救护车义务,轿车司机负事故全责,救护车司机无责。但若救护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但严重超速、或存在重大过错的,救护车司机负事故次责,轿车因未尽到让行救护车义务,司机负事故主责。

救护车与混凝土搅拌车相撞

搅拌车司机被判有期徒刑

2020年12月16日,湖南长沙岳麓区曾发生过一起“一辆救护车与混凝土搅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最终导致1死4伤。2021年9月16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驾驶混凝土搅拌车的车主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前述案件判决书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2月6日9时许,被告人陈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荷叶路由东往西行驶至坪塘大道荷叶路十字路口时,恰遇被害人陈某驾驶120救护车搭载被害人林某1、被害人高某(随车医护人员)及林某2、蔡某(均系被害人林某1家属)沿坪塘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该路口,因被告人陈某驾驶车辆“闯黄灯”,且被害人陈某驾驶120救护车未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闯红灯”,导致被告人陈某驾驶车辆前部与被害人陈某驾驶的120救护车右侧面发生碰撞,致使120救护车失控旋转,被害人林某1从120救护车内被甩出到地面并撞到停靠路口的车辆,120救护车失控与在该路口西北角等待红绿灯的多辆车发生碰撞,造成了被害人林某1死亡、被害人陈某、高某、林某2、蔡某受伤,五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陈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1人重伤,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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