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有妇之夫同居生子 被诉后均获刑

2024-06-18 00:01:20 - 海南特区报

本报讯 婚姻不是儿戏,每个人都有选择感情的权利,但也必须遵守法律对婚姻的规定,违反一夫一妻制度,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刘某苗和王某枝于2018年12月26日登记结婚,2019年生育儿子王某。被告人王某枝、陈某琴认识后因“相互倾慕”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陈某琴在明知王某枝与刘某苗已结婚的情况下,仍继续与王某枝保持不正当交往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20年生育一子王某润。2021年期间,在陈某琴生日及其儿子王某润生日时,王某枝与陈某琴先后在农庄、酒店等处设酒席宴请众多亲朋好友庆贺;王某枝和陈某琴还公然一起回王某枝的福建老家走亲访友。自诉人刘某苗以被告人王某枝、陈某琴犯重婚罪向海口美兰区法院提起控诉。经审理,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枝有期徒刑十个月,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琴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记者 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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