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引发热议 建议更细致地明确各方职责

2024-06-18 07:18:00 - 羊城晚报金羊网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何宁柳卓楠

日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官网公示了《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7月13日。《条例》一出,社会反响强烈,记者采访了广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有校长和老师,他们在肯定《条例》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首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立法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工会主席徐嵩多年来持续关注广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立法,在2023年和2024年广州两会上,她都带来了相关建议,呼吁广州在全国率先进行综合性地方立法,保障在校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我非常期待这一法规能够顺利落地。”徐嵩表示,在过去的两年里,她先后参加了四次立法座谈会、调研活动,去过学校、医院调研,也与相关医学专家和立法专家进行过研讨。“这是全国首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立法,几乎没有可供参考借鉴的先例和经验,整个立法过程是非常细致全面的。”徐嵩表示,此《条例》立足小切口,将有效解决当前学校在青少年心理健康保护方面的实际性难题,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覆盖全教育周期的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体系。

中小学可禁止学生带手机引热议

“支持广州新举措。”家长李女士表示,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确实要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我们作为家长也知道要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但是只有家长重视还不够,学校和社会都要重视,才能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小学校长陈武指出,广州在青少年心理健康保护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很多学校已经配备了较为完善的心理教师,《条例》将从法律层面进行护航,“有法可依”对学生、学校、教师来说都是特别好的。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实验中学云城校区校长柯中明表示,他认真细致地看了《条例》,发现有四大亮点:“第一个亮点是成立了市级联席会议,这说明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第二个亮点是履职考核是市级层面对区县级进行的,力度前所未有;第三个亮点是镇、街、社区一体协同,因为学生的心理问题不仅仅是学校要解决的,而是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心理问题的产生土壤和心理问题解决的路径延展到社区镇街这一块,这是非常大的亮点;第四个亮点是各司其职,规定了教育、卫健部门、团委、妇联、文旅部门和文广部门等职责,形成一体联动。”

对于《条例》中引起市民热议的“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这一规定,陈武表示,这是非常好的举措。“中小学生心智尚未成熟,正处于人生的成长阶段,自我控制能力弱,易受到外界不良影响和诱惑。如果学校不加以制止和约束,学生很容易在使用智能手机中‘上瘾’,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是非常不利的。从法律层面进行规定,对于学校来说是一个强有力的保障,将有效控制智能手机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陈武说。

家长张先生特别赞同学校禁止学生携带手机,他表示:“作为家长,我们真的很担心孩子因为沉迷手机而耽误学习。我们成年人都很难在手机的使用上自律,更何况孩子。所以这个立法真的太及时了。”

建议打通学校与医院的绿色通道

大家在肯定《条例》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广州协和学校心理科组长冯建平表示,如果《条例》能够更加细致地明确各方的职责,就更符合现实的需求了。她指出,第一章第四条“部门及群团职责”中提及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希望能明确其具体操作:如何打通学校与医院的绿色通道,学校的危机个案能够在医院备档,医院能及时给予帮助;能够定期对学校的心理教师提供临床心理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同时要明确工会、共青团、妇联、残疾人联合会等如何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例如妇联对受亲人侵害的女学生能否提供关怀服务,特别是这些女孩子不适合在家居住,那么如何安置她们、避免二次伤害。另外,对于有严重厌学、逃学、休学等问题的学生应该给予帮助,最好能有相应机构接纳他们。志愿服务组织如何为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特别是在普通学校里有未能进入特殊学校的孩子,由于成长中的发育行为问题,不能只是通过心理诊断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就能矫正成功。他们需要‘影子老师’来进行特殊帮助。”

陈武表示,目前很多中小学都有心理教师,但是大多是在心理问题的一级和二级干预阶段进行处理,当学生心理问题进入三级阶段时,需要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干预诊疗。但目前,学校和医院之间的这一“绿色通道”尚未打通,很多家长和教师常常无法快速就医。“希望该法规施行后,学校和医院之间的快速转介、诊疗途径能够尽快打通,卫健、教育等相关部门可以给出明确的指引和定点清单,学校可以第一时间对接医院,让学生快速就医。”陈武说。

编辑: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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