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崟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因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被处以罚款2000元
2024-06-18 10:55:20 - 金融界网站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秦皇岛市崟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因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被处以罚款2000元
2024年06月05日,秦皇岛市邮政管理局就秦皇岛市崟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秦皇岛市崟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金鹏
住所: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道4号
品牌:圆通
二、案由
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
三、主要事实
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
《快递暂行条例》第18条第1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改正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