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可领一次性交通补助了!兰州市就业局发布劳务奖补政策

2024-06-18 10:16:03 - 兰州发布

转自:兰州发布

6月17日,记者从兰州市就业局获悉,根据兰州市2024年劳务奖补政策,对跨省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按照每人不超过6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对省内县外就近就业的脱贫人口按照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同时,对能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协议或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等申报资料的脱贫劳动力,按各县区自行确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对暂时无法提供申报资料的脱贫劳动力,按县(区)外省内就业100元、省外就业2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预付,待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返乡时补充提供申报资料后,按各县区自行确定的补助标准补足差额。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将申报材料提交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由村、镇(乡)两级审核公示后提交县(区),县(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我市还将对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并帮助实现稳定就业的企业进行一次性奖补。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向脱贫劳动力户籍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表等;经县区人社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此外,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也可享受奖补政策。对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年度就地就近吸纳甘肃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符合条件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交申领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申请、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及6个月(含)以上工资发放凭证;经县区人社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陈梦圆)

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可领一次性交通补助了!兰州市就业局发布劳务奖补政策

编辑:张艳玲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