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拉萨这些人有免试资格!

2024-06-18 12:51:00 - 拉萨发布

转自:拉萨发布

明确了!拉萨这些人有免试资格!

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推动我国会计人才培养与评价工作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研究决定,现就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会计专业学位的衔接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申请免试者应在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提交免试申请,填写《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经各地(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

二、关于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衔接

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向学校申请免修《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等专业必修课程。

学校可以根据本通知及本学校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规定的,可以免修最多不超过2门专业必修课程。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学生免修课程等工作。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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