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法院 | 调解庭前 积极化解故伤类刑事案件

2024-06-18 19:22:22 - 陕西法制网

6月18日,西安临潼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加大庭前调解力度,将一起邻里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民事赔偿部分予以化解,获得了双方的认可。

西安临潼法院 | 调解庭前 积极化解故伤类刑事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某系村中大龄单身男青年,邻居张某在一日闲谈中打趣催促被告人抓紧时间找媳妇,因触及李某某自尊心,李某某失控对张某进行击打,导致张某左侧肋骨骨折。经鉴定:张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庭前调解

考虑到双方系邻居,案发前关系一直很好,此次为偶发事件导致,日后还会多有接触,法院确定了调解优先的工作方向。经调查走访,被告人父母均已过世,调解一时陷入困境。

法院遂联系村组,通过村支书联系到被告人舅舅,通过详细沟通,被告人舅舅愿意参与调解。后法院向双方充分释明了调解对于减少被害人诉累,有利于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的益处,最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心态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被害人对被告人行为表示谅解。

刑事审判无小事,特别是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极容易诱发二次伤害。临潼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直将定罪处罚与赔偿挽损并重,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源头。

来源:临潼法院

作者:王于凯郭海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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