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达32条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司机开报废车上路被查

2024-06-18 21:13:32 - 南宁晚报

开着公司的车出门,结果车挨扣,驾驶证也丢了,这让司机老卢(化名)苦不堪言。老卢想不明白,自己持证开车,也无违法,怎么就摊上事了?原来,老卢开的车是辆报废车,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多达32条。6月18日,记者从广西高速交警部门了解到,老卢该起案例很典型,其作为司机,虽不知情但难逃处罚,这也给其他司机一个警示:开车上路,一定要确保车辆处于正常状态。

司机朋友们都知道,车辆必须定期接受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若是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需按照规定依法报废,应报废未报废还上路行驶的车辆,不仅存在很大隐患,被交警查获也会面临严重处罚。司机老卢的经历就是一个惨痛教训。

6月5日15时29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五大队民警在南宁东检查站执勤时接到卡口预警:一辆桂A轻型厢式货车存在逾期未报废违法行为。当该车经过检查站后,民警将其安全拦截检查。

“这是一辆报废车,不能上路行驶。”执勤民警当即告知驾驶人老卢。听到民警的话,老卢一脸茫然,“这是公司的车,没听说报废了啊。”

民警核查发现,该车若在正常合法使用情况下,其强制报废日期为2030年5月22日,但目前该车辆出现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多达32条,且连续3个周期未检验,已经达到了强制报废标准。

多达32条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司机开报废车上路被查

该车若在正常合法使用情况下,其强制报废日期为2030年5月22日,但因违法太多且未按期检验,已被强制报废

面对民警的告知,老卢称自己对车辆有那么多违法行为且多年未年检并不知情,也会被处罚吗?

答案是肯定的!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条例规定,老卢确实存在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最终,民警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扣留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根据法律规定,老卢在驾照吊销后2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多达32条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司机开报废车上路被查

驾驶报废车上路,民警对驾驶处于罚款1500元、扣留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三种情形车辆需强制报废

开车出门前确保车辆正常

高速交警表示,老卢涉及的该起案例,比较典型。很多司机在开车时,并不关注车辆本身信息,很容易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对于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也不局限于规定使用年限。

若有以下这些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强制报废。即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案例中老卢所开的报废车,就属于后面一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驾驶报废车害人害己,广大车主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同时要关注车辆年检和环保检测等规定确保车辆符合上路条件;而在借用他人车辆时,也应对车辆安全状况、检验有效期以及交强险投保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避免因不了解情况造成交通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新闻客户端记者周志英(广西高速交警供图)

编辑|孙玥

校对|卢小青

审核|农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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