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结婚证与两女子“结婚”被判拘役六个月!

2024-06-18 21:21:07 - 南宁晚报

“多亏了张法官,要不然我还会被他继续伤害下去……”近日,26岁的安徽籍女子小琳(化名)来到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将一面印有“捍卫公平正义维护妇女权益”的锦旗送到该院刑庭张显远法官手上,以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男子伪造结婚证与两女子“结婚”被判拘役六个月!

小琳口中的他,不是别人,正是和她“登记结婚”的“丈夫”莫某。两人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情感纠葛?情感纠纷为何还会牵扯到刑事犯罪?事情要从2016年两人在动车相识时说起……

女大学生误落男子情感圈套

2016年,还在读大学的小琳在乘坐动车时与在北京工作的南宁籍男子莫某相识。起初,双方只是偶尔在微信上聊聊天。2019年,小琳与男友分手,莫某得知后便对她展开猛烈追求,并多次从北京到广州探望她。长相帅气且能说会道的莫某获得了小琳青睐,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

不久,小琳意外怀孕,莫某让她去北京,承诺照顾她,给她一个温馨的家。小琳还以为找到了好归宿,但2020年大学毕业后去到北京才发现,莫某变得异常暴躁和不安,双方经常发生激烈争吵。一次争吵后,莫某家暴导致她意外流产,她也因此患上重度抑郁症。

意外流产后,莫某为了表“决心”,多次跟小琳提出结婚。为表示自己的“诚意”,莫某除了给小琳看自己的房产证、交出工资卡、一起外出旅游,还带小琳回南宁见父母,并给了5万元彩礼钱。2021年,莫某还到广州跟小琳拍了结婚照,并提前选好所谓的吉日回南宁办理结婚登记。

伪造结婚证与两女子“结婚”

2021年8月,按照莫某的计划,他将小琳带至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门口,将事先准备好的假结婚证以及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交给一名男子,并向小琳谎称疫情防控期间二人无需到现场办理结婚登记,由该男子帮忙办理结婚证即可,使小琳误认为自己与莫某已经成功“登记结婚”。

“结婚”后,小琳无意中发现莫某在跟另一名梁姓女子交往,之前莫某所谓的出差实际是回南宁跟梁女士和孩子相聚。这些情况犹如晴天霹雳。对于小琳的多次质问,莫某才承认跟梁女士交往并生有一个女儿。

小琳还通过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核查到,他们办理的结婚证号是冒用另一对夫妻的,也就是说她跟莫某的结婚证是假的。小琳设法联系上梁女士后,发现莫某经常以出差等理由在她们之间周旋。在跟小琳的微信聊天中,梁女士称莫某也跟她办了“结婚证”。

接下来,小琳又查询到一个更可怕的信息,其实莫某早在2012年就已跟一颜姓女士登记结婚,两人是在2021年7月份办理的离婚手续。也就是说,在他们婚姻续存期间,莫某一边在南宁跟梁女士交往,一边又去广州跟她谈恋爱。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拘役六个月

对此,小琳到莫某户口所在地南宁市江南区报案。2023年1月,警方在北京将莫某抓获,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拘留,后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莫某因涉嫌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取保候审期间,莫某不思悔改,仍多次深夜发短信威胁、骚扰小琳,要求其退还彩礼,为制止莫某对小琳的威胁和骚扰和推进案件的审理,同年10月由公安机关对莫某执行逮捕羁押。被执行逮捕后,莫某醒悟,并与家属主动向法院表示有赔偿小琳的意愿。最终,在法官的居间调解之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莫某的亲属代其赔偿小琳32万元。

2023年12月,江南区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于今年3月作出一审判决,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莫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该案宣判后,莫某未提出上诉,并在判决生效后按要求进行社区矫正。

同时,为确保小琳的生活不再受到莫某的影响,法官要求莫某不能再对小琳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而小琳在获得赔偿以及不再受到莫某骚扰后,积极对抑郁症进行治疗,身体状况和个人情绪都得到了较好的改善,俨然获得新生。

【法官提醒】莫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被造假部门、单位的声誉,而且干扰了国家对居民各类证件的正常管理,扰乱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通过此案,大家也应注意在婚恋交友过程中做好自我保护,应在充分了解对方基本信息的前提下再决定是否交往或者进入婚姻,做个感情中的明白人,避免陷入他人设下的情感圈套。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新闻客户端记者陆增安通讯员张菁张显远

编辑|孙玥

校对|卢小青

审核|农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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