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医疗保障事业当成谋私利的工具,广西医保局原局长王忠平被公诉!
7月18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忠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忠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忠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贺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忠平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把医疗保障事业当成
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敛财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12日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忠平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忠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王忠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崩塌,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私欲膨胀,把医疗保障事业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敛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造成不良影响。串供并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房产情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忠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忠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正义网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