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环保|推动煤电低碳改造,平衡安全及清洁发展

2024-07-18 07:50:45 - 中信证券研究

文|李想

煤电是节能降碳的重点之一,此次行动方案明确了2027年煤电低碳化示范项目的碳排放接近气电水平。改造方式包括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三种方式,优先资源富集地区项目和联营项目,并给予了资金、政策等多方面保障。在新型能源体系加速建设的背景下,低碳化有望提升煤电核心竞争力,降低绿电的弃电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电网运行效率。

▍事件: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按照2025、2027年两个时间节点,《行动方案》提出了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工作的目标。

▍明确煤电低碳化改造目标,2027年示范项目碳排放接近气电水平。

此前,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要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此次行动方案明确了煤电低碳化改造目标:到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开工,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到2027年,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进一步拓宽,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

▍三种改造方式可选,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实现相关目标,行动方案提出的改造和建设方式有三种:

1)生物质掺烧:改造建设后煤电机组应具备掺烧10%以上生物质燃料能力,该方式将有效增加生物质资源规模,优化能源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2)绿氨掺烧:改造建设后煤电机组应具备掺烧10%以上绿氨能力,该方式通过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制绿氨,将减少当地新能源弃电现象,减轻新能源消纳压力;

3)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推广应用二氧化碳高效驱油等地质利用技术、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等化工利用技术,因地制宜实施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优先资源富集地区项目和联营项目,多举措支持项目建设和改造。

改造和建设要求方面,优先支持在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质资源富集、经济基础较好等地区实施,相关煤电机组需满足预期剩余使用寿命长、综合经济性好等基本条件。鼓励煤炭与煤电联营、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两个联营”和风光大基地配套煤电项目率先实施绿氨掺烧示范。对相关项目提供了四重保障:1)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渠道给予资金支持,2)给予公募REITs、绿色信贷等政策支持,3)通过零碳发电量优先上网等方式给予电网调度支持,4)通过加快煤电低碳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等方式给予技术支持。

▍煤电碳排放规模庞大,低碳化有助于提升煤电核心竞争力。

根据国家发改委数据,2023年我国煤电碳排放量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40%左右,降低煤电领域的碳排放是节能降碳的重点之一。行动方案提出三种改造方式和四种保障措施,有望推动煤电持续改造升级,使煤电碳排放达到气电水平,减少煤炭的使用和煤电碳排放规模。在新型能源体系加速建设的背景下,此举是提升煤电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同时,煤电的低碳化也有望增加富余绿电的使用,降低绿电的弃电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电网运行效率。

▍风险因素:

煤电低碳化改造进度不及预期;低碳化改造成本高于预期;能耗与碳排放强度控制进展不及预期;节能降碳改造需求不及预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投资策略:

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仍需要煤电发挥兜底作用和提供系统灵活性,加快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有助于平衡系统安全和能源清洁化之间的关系。政策推进后,有望在强化能源保障的同时降低碳排放压力和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预计火电及新能源发电企业相应受益。但是,考虑目前低碳改造的投资回收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发电企业改造积极性仍需要观察。

公用环保|推动煤电低碳改造,平衡安全及清洁发展

本文节选自中信证券研究部已于2024年7月17日发布的《公用环保行业:新型电力系统系列点评—推动煤电低碳改造,平衡安全及清洁发展》报告,具体分析内容(包括相关风险提示等)请详见报告。若因对报告的摘编而产生歧义,应以报告发布当日的完整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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