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

2024-07-18 12:37:3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全省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实施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助推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厚植高品质生态环境底色、完善分区管控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五个方面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明确了强化组织保障的具体要求。

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方面,统筹推进分级分区动态管控,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落实《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原则上保持稳定,每5年结合相关规划及评估情况定期调整。构建生态环境准入管控体系,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九大高原湖泊“两线三区”等的衔接,通过生态环境评价,科学划定管控单元。构建省级总体管控、5个重点区域流域管控、16个州(市)管控、N个管控单元管控的“1+5+16+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支撑。

在助推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方面,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深入贯彻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推动长江流域(云南段)、赤水河流域(云南段)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控要求,加强干支流沿岸重化工业水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服务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滇中城市群等重点区域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中的应用,建立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管控机制;有力促进全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大力支撑综合决策;创新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在厚植高品质生态环境底色方面,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维护“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强化高黎贡山、西双版纳州等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对亚洲象、滇金丝猴、绿孔雀等重要物种的迁徙通道、栖息地进行特殊保护,建立健全跨境联合保护工作机制,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典范。在青藏高原东南缘、哀牢山—无量山、南部边境、以金沙江为主的干热河谷带、滇东滇东南石漠化带、高原湖泊及有关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管控要求,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推动水生态环境精准管控;强化大气环境分区施策;推动土壤环境分区管控。

在完善分区管控工作机制方面,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动生态环境制度协调联动;完善法规标准,推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纳入《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省级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鼓励州(市)研究制定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认真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划分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

在强化监督考核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执法等;完善考核评价,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等的重要参考。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按照有关规定,将工作成效作为申报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等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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