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7条要求给电动自行车安全“加码”

2024-07-18 14:19:47 -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璇)7月16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新疆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7条要求给电动自行车安全“加码”。

记者从当日开展的平台企业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政指导培训现场了解到,今年5月底起至今年年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在全疆范围内开展覆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停放、充电等各环节的全链条综合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7条要求分别是电商平台要严格按照《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要求,落实资质核验、商品和服务的检查监测等主体责任,确保平台中不线上销售未依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寄递电瓶,确保网售和快递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电商平台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电商平台采取自动检索技术屏蔽删除措施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即时配送平台要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即时配送平台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的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即时配送平台要优化考核规则,加强配送过程管理并做好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对配送骑手安全培训,建立健全政企协查机制,保障电动自行车在集中使用环节安全。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近500万辆。全疆共有1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2268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处处长杨军说,平台具有“市场”和“企业”双重属性,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是实现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希望通过多部门对电商平台和配送平台等企业的行政指导,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实施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线上经营,切实消除网络销售、配送环节电动自行车安全的风险隐患。

平台企业代表北京同城必应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区负责人陈刚说,公司持续完善配送管理制度,明确电动自行车管理公司各部门职责,着力推进合规体系建设,并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培训,倡导闪送员文明配送,遵守交通规则。在各个站点不定期对闪送员的车辆进行线下检查,宣传改装车辆的危害,引导骑手使用合格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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