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部门“全链条”保障重点时段水上交通安全

2024-07-18 16:40:44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水运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期间,宁波海事部门秉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落实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浙江海事局和宁波市有关安全生产系列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铸牢主角意识,加强辖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认真部署、细化举措、严格监管、主动服务,多点发力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重点时段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宁波海事部门“全链条”保障重点时段水上交通安全

“地毯式”摸排强化风险隐患管控治理。加强辖区季节性特点和监管重点研判,完善更新风险隐患和治理对策“两张清单”,滚动开展辖区隐患拉网起底。切实用好涉海涉渔协调机制,推动渔船碍航、“三无”船等疑难问题治理闭环,联合海洋管理处、属地乡镇街道开展“三无”船舶清港联合执法活动。结合上级防台工作要求,对防台重点船舶、重点水域进行全覆盖式排摸,对重点船舶实现清单管理,动态清零。由点及面不断推动整个辖区风险隐患治理形势稳中向好。

宁波海事部门“全链条”保障重点时段水上交通安全

“盯梢式”监控抓严涉客船舶航行安全。将涉客船舶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推进水上客渡运“固本提质”专项行动,升级“客渡船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实现辖区涉客船舶航线点验覆盖率100%。紧盯暑期水上休闲旅游船艇,强化“浙船安”场景应用,通过CCTV对休闲旅游船艇活动区域进行24小时全方位实时监控;结合走访宣贯、集中座谈等方式,切实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联动辖区重大涉水工程持续运行联合值班机制,对营运交通艇实施常态化航行动态全过程、不断档管理,多环节确保人、船作业安全。

“闭环式”跟踪抓实恶劣天气预警防范。密切关注近期强对流天气变化,按要求发布预警预控信息并做好跟踪闭环,及时提醒辖区供油、涉污作业及危险品船舶、水工作业船舶、施工平台作业人员停止作业。督促辖区重大涉水工程完善本工区内强对流应急预案,加大抵港水工船舶风雨密和航行安全设备自查。加大船舶现场检查力度,加强高温天船舶燃气燃具使用、消防设备、驾驶台雷达使用和船上相关应急预案运行情况的针对性核查,结合夜间错时执法,密切关注辖区施工水域警示标志配备显示情况,抓实辖区通航安全。

“立体式”巡航加强重点水域巡航执法。创新“无人机+海巡艇”立体巡航模式,联合宁波航标处、重大水工项目部等单位开展开放式空巡检查,对辖区水域实时通航环境、航道、航标等情况进行快速捕捉,及时纠正警戒船未到达预定警戒位置等不安全行为。强化主力船艇巡航游弋,加强“水上岗亭”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按要求值班、未按规定开启AIS、未保持高频守听等违法行为,确保辖区水域安全有序。

“沉浸式”普法加密高温天气安全宣贯。结合季节性特点持续推送《水工安全早知道》,以“云端+现场”的普法宣传方式,加强夏季船载危险货物险情事故的宣传警示教育,覆盖船舶、公司、工人、项目部等各环节,全方位、无死角地帮助行政相对人强化安全意识。积极向航运公司、相关船员、代理等宣贯高温季节危险品船舶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定期组织开展高温天船舶用气和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在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同时,加强船员的安全培训,进一步降低源头风险。

宁波海事部门坚定不移遵循“三个绝不能过高估计”和“五个不能”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为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贡献海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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