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惠东、海丰三地检察机关建立打击盗窃掩隐犯罪跨区域协作机制

2024-07-18 16:04:57 - 广东检察

深汕、惠东、海丰三地检察机关建立打击盗窃掩隐犯罪跨区域协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广东省检察机关盗窃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治罪和治理的有机统一,7月17日上午,深汕、惠东、海丰三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召开打击盗窃掩隐犯罪跨区域协作交流座谈会。深汕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玲华主持会议。惠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伟青,海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友出席会议,三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深汕检察院、惠东县检察院、海丰县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深汕、惠东、海丰三地检察机关在打击盗窃掩隐犯罪中加强跨区域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深汕、惠东、海丰三地检察机关建立打击盗窃掩隐犯罪跨区域协作机制

《意见》强调,三地检察机关要聚焦盗窃掩隐犯罪(包括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大打击力度,提升监督质效,加强调查研究,归纳总结辖区盗窃掩隐犯罪易发多发的深层次原因,强化检察建议作为社会治理“良方”作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溯源治理,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包含案件线索移送、跨区域取证协作、案件信息通报、管辖争议解决、统一司法尺度等多方面内容,同时建立起轮值联席会议、调研合作、数字检察应用合作、人才交流培训合作、协同联合宣传等机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打击盗窃掩隐犯罪跨区域协作机制,将进一步加强三地检察机关在打击盗窃掩隐犯罪领域的统筹协调配合,以高质量的区域联动,共同织密打击盗窃掩隐犯罪的“安全网”,为三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签署完成后随即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三地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结合会议主题,分别介绍了辖区盗窃掩隐犯罪发案形势、案件特点等内容,针对轻罪治理、两法衔接、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研究。同时,与会人员就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打击盗窃掩隐犯罪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协同推动解决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溯源治理等内容进行会商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深汕、惠东、海丰三地检察机关建立打击盗窃掩隐犯罪跨区域协作机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和惠州市惠东县、汕尾市海丰县山水相邻、交通相连、人文相近、民俗相通、经济相融。本次《意见》的签订,是三地检察机关构建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的有益尝试,是落实《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第三十四条“加强毗邻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的有力举措,将有效加强三地盗窃掩隐犯罪打击合力,深化轻罪治理区域协作实践,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提振企业投资信心,更好服务保障三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三地共创多方合作共赢发展新局面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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