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始兴:机制助力深化“检察+”,共筑弱势群体“保护墙”

2024-07-18 16:33:24 - 广东检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深化“检察+”综合履职,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护航民生民利,近日,始兴县人民检察院与始兴县妇女联合会会签了《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始兴县残疾人联合会会签了《关于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保护。

《意见》明确了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和始兴县妇女联合会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在涉及妇女儿童群体权益事宜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方面由检察院提供法律咨询,妇联负责协助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参与公开听证、整改成效评估、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心理危机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检、妇双方形成协作配合机制,共创多元共治保障体系,为弱势群体提供高质效法律服务。

《办法》明确了检察院、残联职责,在工作目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制度等各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确保在残疾人法律服务、司法救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等各环节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构建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解与化解的综合机制,共同促进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的享有和实现。

《意见》《办法》的签订施行,有利于凝聚各方力量,加大了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力度和深度。同时也是检察机关坚持“能动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托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与始兴县妇女联合会、始兴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协作配合,坚持精准监督、能动履职,用心用情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筑牢关爱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墙”。

来源:始兴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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