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怡建:28条便民办税新举措是对民营企业税费服务的积极创新和拓展

2023-08-18 11:17:32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税务报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教授胡怡建

胡怡建:28条便民办税新举措是对民营企业税费服务的积极创新和拓展

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今年第五批28条新的便民办税举措。这些举措在深入和延续原有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基础上,聚焦落实税收政策、保障合法权益、优化执法方式、提升纳税服务和推进跨境发展等五大重点,创新和拓展了针对民营企业的税费服务,为更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通知》强调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8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为更好落实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让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享尽享快享税费政策红利,《通知》紧密联系税务工作实际和纳税人缴费人所需,强化和创新了精准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举措。比如,制定编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完善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制定并试行《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规范》,更好实现“政策找人”,并不断拓展企业自主申报、自行享受适用范围等,这些创新服务举措有利于精准、及时、有效、快速推动政策落地,让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更好惠及经营主体。

《通知》注重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此次税务总局在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和改进诉求响应方面,分别推出系列新举措,涉及税收服务民营经济各方面、各环节,及时响应经营主体合理诉求,从保障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出发,不断完善税费争议化解和诉求解决机制,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一方面及时推出针对性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直接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辅导,帮助企业及时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以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另一方面,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不收过头税费。《通知》专门明确,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月、9月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这充分考虑了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实际,最大限度保护了民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

《通知》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尤其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民营企业由于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经营较为困难,资金压力较大。《通知》推出的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5条举措,为民营经济实体量身定做,针对性强,服务力度大。其中专门规定,对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发生欠税,可由税务机关辅导其制定清欠计划,对按计划缴纳税款的暂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彰显了税务部门从企业实际出发,创新税务执法方式,做到了税收执法行为的刚柔相济、法理相融,有助于缓解企业纳税压力,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通知》积极提升民营企业纳税服务水平。《通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提出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和改进诉求响应,最大限度为纳税人缴费人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减成本。新措施涉及减少资料重复报送、深化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税种申报预填服务、探索智能预填等;同时,要求税务部门在做好政策全面宣传基础上,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全面筛选符合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迅速开展一对一精准推送,努力做到让“政策找准人”“政策送上门”。

《通知》注重有效推进民营企业跨境发展。今年上半年,税务总局已推出的四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中,包括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持续更新“走出去”纳税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纳税人防范投资税收风险等系列服务企业跨境投资举措。此次则围绕进一步深化跨境服务,提出持续推进国际税收合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比如,完善12366跨境服务咨询专线功能,加强跨境经营高频疑难涉税问题的收集整理,拓宽民营企业解疑释惑渠道等。这些举措充分考虑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特点,重在帮助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防范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能力,为助力我国民营企业更好实现跨境发展提供有效的政策制度保障。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8月18日A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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